翟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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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銮(1478~1547),字仲鸣,明中期大臣,祖籍诸城,洪武初移居京师。1505年(弘治十八年)举进士,授庶吉士,正德初改编修,继为刑部主事,进为侍读。嘉靖初,升为礼部右侍郎。1527年(嘉靖六年)升为内阁大学土,以吏部左侍郎入值文渊阁皇帝亲赐银章一枚,文曰“清谨学士”。内阁大臣杨一清、桂萼、张璁先后去职,他独掌内阁事务两月余。后因母死,回乡守灵3年。复起后,以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巡视北部边防,诸边文武将吏皆受其节制,且赍50万两白银犒边。回京后以原官入阁。1542年《嘉靖二十一年》,大学士夏言罢职,他继为内阁首辅,而实权远处于严嵩之下。受严嵩暗算,罢职为民,初居政府,颇为廉洁;后以诸边文武所遗,贿赂宦官,声誉顿衰。后死于家,穆宗时复其职,谥“文懿”。

翟銮

人物简介

弘治十八年(1505年)举进士,授庶吉士。正德初,改编修,继为刑部主事,进为侍读。嘉靖初,升为礼部右侍郎。嘉靖六年(1527年)升为内阁大学土,以吏部左侍郎入值文渊阁,皇帝亲赐银章一枚,文曰“清谨学士”。内阁大臣杨一清、桂萼、张璁先后去职,他独掌内阁事务两月余。

后因母死,回乡守灵3年。复起后,以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巡视北部边防,诸边文武将吏皆受其节制,且赍50万两白银犒边。回京后以原官入阁。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大学士夏言罢职,他继任内阁首辅,而实权远处于严嵩之下。受严嵩暗算,罢职为民,初居政府,颇为廉洁;后以诸边文武所遗,贿赂宦官,声誉顿衰。后死于家,明穆宗时复其职,谥号“文懿”。

史籍记载

明史》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翟銮,字仲鸣,其先诸城人。曾祖为锦衣卫校尉,因家京师。举弘治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正德初,授编修。 [1] 

刘瑾改翰林于他曹,以銮为刑部主事。旋复官,进侍读。嘉靖中,累迁礼部右侍郎。六年春,廷推阁臣。帝意在张孚敬,弗与。命再推,乃及銮。中贵人多誉銮者,帝遂逾次用之。杨一清以銮望轻,请用吴一鹏、罗钦顺。帝不许,命銮以吏部左侍郎兼学士入直文渊阁。寻赐银章曰“清谨学士。”

銮初入阁,一清、谢迁辅政,既而孚敬与桂萼入,銮皆谨事之。孚敬、萼皆以所赐银章密封言事,銮独无所言。诘之,则顿首谢曰:“陛下明圣,臣将顺不暇,何献替之有。”帝心爱之。一清、萼、孚敬先后罢,銮留独秉政者两月。

其后李时方献夫入,位皆居銮上,銮亦无所怫。帝数召时、銮入见,尝问:“都察院拟籍谷大用资产,当乎?”时、銮皆北人,与中贵合。时曰:“所拟不中律。”銮曰:“按律,籍没止三条,谋反、叛逆及奸党耳。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帝曰:“大用乱政先朝,正奸党也。”銮曰:“陛下,即天也。春生秋杀,何所不可。”帝卒从重拟。丁生母忧归。服阕,久不召。夏言、顾鼎臣居政府,銮与谋召己。

会帝将南巡,虑塞上有警,议遣重臣巡视,言等因荐銮充行边使。十八年二月改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诸边文武将吏咸受节制。且赍帑金五十万犒边军,东西往返三万余里。十九年春入京,遂命以原官入阁。在大同与总督毛伯温议筑五堡,过甘肃与总督刘天和议拓嘉峪关,皆受廕叙。

二十一年,言罢,銮为首辅。时已加少保、武英殿大学士,进少傅、谨身殿。严嵩初入,銮以资地居其上,权远出嵩下,而嵩终恶銮,不能容。御史赵大佑劾銮私同年,吏部尚书许赞亦发銮请属私书,帝皆不问。会銮子汝俭、汝孝与其师崔奇勋所亲焦清同举二十三年进士,嵩遂属给事中王交、王日劾其有弊。帝怒,下吏部、都察院。銮疏辨,引西苑入直自解。帝益怒,勒銮父子、奇勋、清及分考官编修彭凤、欧阳奂为民,而下主考少詹事江汝璧及乡试主考谕德秦鸣夏、赞善浦应麒诏狱,并杖六十,褫其官。

斋銮初辅政,有修洁声。中持服家居,至困顿不能自给。其用行边起也,诸边文武大吏俱櫜鞬郊迎,恒恐不得当銮意,馈遗不赀。事竣,归装千辆,用以遗贵近,得再柄政,声誉顿衰。又为其子所累,讫不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