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琦
属于::陕西第五琦(729~799年),字禹珪,中唐著名理财大臣。京兆长安(今西安市)人。在“安史之乱”期间,国家财政困难,他主管财税,实行改革,使财政危机的局面有所好转,支持了唐朝廷的平叛战争。
天宝初年(742),第五琦任水陆转运使韦坚的从事。五年(746),韦坚遭李林甫的陷害,第五琦受株连被贬。后复起任须江(今浙江江山县)县丞。天宝十四年(755)冬,安史之乱战起,北海郡太守贺兰进明奏荐第五琦任郡录事参军。叛军迅速攻陷了河间、信都等郡,而贺兰进明无力抵抗,受到玄宗责斥。第五琦即建议进明以财帛招募勇士,组织反击叛军,因而收复了一些失地。天宝十五年(756年,即肃宗至德元年),八月,贺兰进明遣第五琦入蜀向玄宗皇帝奏事。琦就平叛大事向玄宗献策,并自荐理财以充军饷。他说:“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强弱在赋。赋之所出,江淮居多。若假臣职任,使济军须(需),臣能使赏给之资,不劳圣虑。”【注:《旧唐书·第五琦传》】玄宗皇帝正处于危困之际,发愁军资不济,听琦之言大喜,立拜他为监察御史,充江淮租庸使,创榷盐法,充作军用。十月,肃宗自灵武南下彭原,第五琦赶到彭原(今甘肃庆阳)谒见,他向肃宗建议,将江淮租赋转易轻货,沿长江入汉水,至汉中再运送扶风,以资军需,肃宗欣然采纳,多加慰勉。
至德二年(757)春,肃宗南下到达凤翔(今陕西凤翔县),部署平叛战争。第五琦在永王璘兵败、江南平定后,亦将赋银运至凤翔。当时,中央管理财经的部门“职司久废,无复纲纪,徒收其名,而莫总其任,国用出入,无所统之”,【注:《册府元龟》卷483《邦计部·总序》】收支十分混乱。为改变这种状况,肃宗分设度支、盐铁转运等专使,用第五琦任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他“促办应卒,事无违阙”。“百姓除租庸外,无得横赋”,【注:《旧唐书·第五琦传》】即没有加重人民的负担,又增加了国库的收入。他主持财政,取消了户部、司农、太府等部门的收支权,财政统归皇帝调度使用,初步改变了以前开支混乱、国库亏损严重、权臣-作弊的局面。不久,即加兼盐铁、铸钱使。
他改革盐业,由国家直接控制与掌握产、运、销事业。“就山海井灶”之地设置盐院,规定凡采盐百姓,须经官府批准,著其户籍为“亭户”,免去各项杂徭,所采盐均由盐院收购,再由官府加价出售,计加价一十文(原为百文,加为百一十文)。凡私采私售盐者,以法处置。这样,仅盐业一项就迅速增加了国库收入。
他在短期内扭转了财税局面,使唐朝廷能勉强支持平叛战争,所以,很快迁为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专判度支,兼领河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铸钱,太府出纳、山南东西、江西、淮南驿馆等使,集财权于一身。乾元二年(759),以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当了宰相。
为了解决货币支付问题,他于前一年即乾元元年,奏请铸以一当十的“乾元重宝”钱,二年又强行铸以一当五十的“乾元重轮”钱。加上开元通宝钱,三种货币同时流通,使得通货贬值,物价飞涨,人民遭受饥饿之苦,路毙者枕藉。而且发生了私人偷铸钱币的问题,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仅京兆一地私铸者达800人之多【引自《唐史研究会论文集》吴枫《中唐的财政危机及其对策》一文】这种局面引起广大人民的不满,朝野上下一片怨声,朝臣纷纷上奏弹劾。于是,皇帝在当年十月贬他忠州长史。在去贬地途中,有人告发他曾受人贿赂黄金200两。御史追究,第五琦否认,复被判为流配夷州(在今贵州凤冈县)。
代宗宝应元年(762),平叛战争进入最后时期,因财政需要,皇帝重新起用第五琦为朗州刺史。不久,入朝任太子宾客。二年(763)七月,吐蕃乘唐军东征,关中空虚之机,发兵东攻。十月,攻入长安,代宗皇帝逃往陕州。关内副元帅郭子仪受命抵抗吐蕃军队,奏请用第五琦任粮料使,兼御史大夫,充关内元帅副使。十一月吐蕃退兵,郭子仪收复京城,奏改琦为京兆尹,年底,代宗返京,命他专判度支。后又加京兆尹,改户部侍郎、判度支。累封为扶风郡公。
永泰初年(765~766),第五琦充诸道铸钱、转运、盐铁等使,与刘晏分掌全国财政,使国家财政有所好转。他前后主持财赋十余年,对于发展经济,解决国家财政困难,支持平叛战争有一定贡献。
大历五年(770),骄横不骛的大宦官鱼朝恩被杀,第五琦素与之有交,受株连被贬官,出任处州刺史【注:《新唐书》为括州刺史,此从旧唐书】,历任饶州、湖州刺史。德宗贞元中期,他被召回京,以太子宾客充东都留守。贞元十五年(799)召回长安而卒,时年70岁。赠太子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