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侯
甫侯,西周大臣。“甫”亦作“吕”。郑玄引《书说》称“周穆王以甫侯为相”。当时 ,诸侯有不睦者 ,他进言穆王 ,作修刑辟 ,命曰《甫 (吕)刑》。
周穆王大臣。其时周王室开始衰微,诸侯有的不遵王命,社会秩序不安,他建议周穆王,加强刑法,于是作五刑三千条,其中墨刑千条,劓刑千条,膑刑五百条,宫刑三百条,大辟(死刑)二百条。这些刑罚贵族均可用钱赎罪。因这五刑是他建议制订的,故名曰《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