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瑗
属于::唐朝韩瑗(606年-659年),字伯玉,京兆三原(今陕西三原)人,唐朝宰相,刑部尚书韩仲良之子。
韩瑗出身于南阳韩氏,历任兵部侍郎、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侍中,袭封颍川县公。他在废后之争时,支持长孙无忌、褚遂良,反对武则天,引起武则天的嫉恨。
显庆二年(657年),韩瑗被诬陷谋反,贬为振州刺史。显庆四年(659年),韩瑗病逝,时年五十四岁,又被抄没家产。中宗年间平反。
早年经历
韩瑗年轻时操行出众,博学多才,且通晓吏治,贞观年间累迁至兵部侍郎,袭爵颍川县公。
担任宰相
永徽三年(652年),韩瑗升任黄门侍郎。永徽四年(653年),唐高宗任命韩瑗为同中书门下三品,监修国史,后又加其为银青光禄大夫。
永徽六年(655年),韩瑗进拜侍中,兼任太子宾客。当时,唐高宗欲废黜王皇后,改立武则天,宰相长孙无忌、褚遂良极力反对。韩瑗也痛哭进谏:“皇后是先帝为陛下娶的,如今无罪却要被废,这不是社稷之福。”唐高宗不听。次日,韩瑗再次进谏:“匹夫尚且知道挑选媳妇,何况天子?《诗经》有云:‘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臣每次读到此处,都要掩卷叹息,不想今日竟亲眼见证这种灾祸。”高宗大怒,命人将韩瑗拉出大殿。 武则天最终还是被立为皇后。
显庆元年(656年),韩瑗上表高宗,为贬任潭州都督的褚遂良讼冤,称褚遂良“公忠体国”,希望高宗将其赦免。高宗道:“褚遂良狂悖乖张,直言犯上,朕责罚他,怎算有过错呢?”韩瑗答道:“褚遂良是国家重臣,他的缺点就好像白纸上停了一只苍蝇,何至于就说是有罪呢?陛下富有四海,安享太平,却驱逐旧臣,难道您还不醒悟吗?”高宗不听。韩瑗忧愤不已,请求辞官归田,高宗没有批复。
贬死振州
显庆二年(657年),许敬宗、李义府秉承武则天的意旨,诬奏韩瑗勾结褚遂良(已改任桂州都督),图谋不轨。许敬宗奏称:“韩瑗认为桂州乃是用武之地,准备以桂州作为造反策源地,以褚遂良为日后起事的外援,因此行使宰相职权,授褚遂良为桂州都督。”高宗因此将韩瑗贬为振州刺史,并命终身不许回京,又将褚遂良贬为爱州刺史。
显庆四年(659年),韩瑗在振州病逝,时年五十四岁。 这时,许敬宗又诬称长孙无忌谋反,并奏称:”长孙无忌谋逆,都是因褚遂良、柳奭、韩瑗挑拨煽动而成。“唐高宗遂将长孙无忌流徙黔州,追削褚遂良官爵,并将韩瑗、柳奭除名。 同年七月,唐高宗遣御史前往振州将韩瑗押解回京,并命当地州县抄没其家产,随即又命将其就地处死。御史到达振州后,方知韩瑗已死,便开棺验尸,又将韩家近亲全部流放岭南为奴婢。
神龙元年(705年),唐中宗遵照武则天遗命,追复韩瑗官爵,并赦免其亲属。
人物评价
刘昫:昔齐人馈乐而仲尼去,戎王溺0而由余奔,妇人之言,圣哲惧罹其祸,况二佞据衡轴之地,为正人之魑魅乎!古之志士仁人,一言相期,死不之悔,况于君臣之间,受托孤之寄,而以利害祸福,忘平生之言哉!而韩、来诸公,可谓守死善道,求福不回者焉。
宋祁:高宗之不君,可与为治邪?内牵嬖阴,外劫谗言,以无忌之亲,遂良之忠,皆顾命大臣,一旦诛斥,
忍而不省。反天之刚,挠阳之明,卒使牝咮鸣辰,祚移后家,可不哀哉!天以女戎间唐而兴,虽义士仁人抗之以死,决不可支。然瑗、济、义琰、仪四子可谓知所守矣。
司马光:自褚遂良、韩瑗之死,中外以言为讳,无敢逆意直谏,几二十年。
王夫之:长孙无忌、褚遂良、于志宁、高季辅、张行成,太宗所任以辅己者也,贬死黜废,不能以一日安矣,保禄位以令终,唯怀奸之李勣耳。自是而外,若韩瑗、来济、杜正伦、刘仁轨、上官仪、刘祥道,较无覆之伤,而斥罪旋加,幸免者亦托于守边以免祸。
屈大均:广人为宰相自瑗始。其直谏不回,盖古大臣之谊。张九龄继之,卓识风度,远迈姚、宋。天下称曲江公而不名,而瑗也实开其先。故称曲江者,当先称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