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玄

属于::元朝

欧阳玄(1289~1374),字元功,号圭斋,祖籍分宜县防里村,湖南浏阳(今湖南浏阳)人,是欧阳殊之后裔 ,元代文学家。延祐年间(1314年—1320年),欧阳玄任芜湖县尹三年,不畏权贵,清理积案,严正执法,注重发展农业,深得百姓拥戴,有“教化大行,飞蝗不入境”之誉。在任内,对芜湖名胜古迹,多加保护修葺,据传“芜湖八景”,是其在任时所形成。对每景都题有七律一首(见康熙《太平府志》和《芜湖县志》),常游“荆山寒壁”,因与家乡荆州的荆山同名,所以其有“三年楚客江东寓,每见荆山忆故乡”之句。离任时,对芜湖依念绵绵。后人将荆山之水取名“欧阳湖”,简称“欧湖”,以志纪念。

元顺帝并赠崇仁昭德推忠守正功臣、大司徒、柱国等称号,追封为楚国公,谥号文。享年八十五岁。

欧阳玄

人物生平

公元1314年(延祐元年),元仁宗帝的儒师王约等汉臣积极倡议开科取士

公元1315年(延祐二年),诏行科举(史称“延祐复科”),欧阳玄取中进士第三名,为官40余年先后六入翰林,两为祭酒,两任主考千生,以史学成就最为突出,同时也以文闻名天下,因其学识渊博,文绩卓著,人称“一代宗师”,与王约并称元代“鸿笔”。

公元1333年改任太常礼仪院事,拜为翰林直学士,编修四朝实录,不久又兼国子祭酒,后又召到中都商讨事务,升为侍讲学士,再兼国子祭酒。后至元五年(1339),因足患麻木症,请假南归医治,元顺帝未允。授予翰林学士,不久恳请辞官,元顺帝仍未允,让他上朝时免于行礼,改元“至正”,更改朝政,凡行不便的事,在宫廷中议政时,玄都直言无忌。不久南归,后又起任翰林学士,因病未行。 皇上下诏修辽、金、宋三代历史,玄任总裁官。他为此制定统一的条例,文中有不合要求者,玄亲笔改正,至于论、赞、表、奏都由玄执笔。至正五年(1345),顺帝因他历任几朝的官职,且修三史有功,又任命他为翰林学士承旨。不久玄又请求辞官,顺帝仍未答应,御史台奏请任命玄为福建廉访使,行至浙西,旧病复发,请求退休,隐居南山。后又任翰林学士承旨。玄多次恳切辞官,未获批准,于是授给湖广行中书省右丞的职务,并赐白玉束带,给以终身的俸养。正要动身,元顺帝又不同意,仍命其任翰林学士承旨,进阶为光禄大夫。

1341年—367年元惠帝下诏修撰辽、金、宋三史时,以欧阳玄为总裁官。

1351年(至正十一年),元朝以贾鲁为总治河防使负责治理黄河,功成后又命欧阳玄制作河平碑文以表旋此次治河的功绩。

1358年2月7日(至正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欧阳玄病逝于大都(今北京),享年八十五岁。

主要作品

编写辽、金、宋三史。

《太平经国》、《至正条格》、《经考大典》、《纂修通议》、《康书纂要》、《元律》、《至正河防记》等史著多种,共达 1120卷;

《圭斋文集》15卷遗世、《元诗选》、《全金元词》、《渔家傲南词》12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