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纯
属于::湖北1368年正月,朱元璋在应天府(即南京)登上皇位,国号明,年号洪武,史称洪武元年。大明王朝建国初,即不分民族、身份等,诏征天下贤才充实朝廷和地方文武百官。明朝潜江首任知县史纯一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来潜主政的。
史纯一是何方人士,以举人、还是进士身份授潜江知县,旧志上没有记载,只“称其有才干”。因为明朝开国初-奇缺,加之战乱多年,并没有依科举取仕,只要有才能者,不拘一格均可选拔任职。如辅佐朱元璋开创帝业的刘伯温,开国宰相胡惟庸,开国大将军徐达等都没有科举身份。明洪武三年才正式开设科考,史纯一入史志时没科考功名记载是十分正常的。
史纯一莅临潜江后,看到这二十多年来各地起义造反不断,纷纷自立山头为王,战火漫延华夏大地造成的满目疮痍,百废待举,县署、学校、祠庙、神坛、驿站等残缺不堪,民众流离失所的荒残景象,他深知要做到上不负皇天,下不负黎民责任重大,唯有实干亲民才能赢得不辱使命。从康熙《潜江县志》(以下简称《县志》)等古籍中得知他在潜江至少干了这样几件载入史册的事。
一是修县衙。潜江县署从元朝至元三十年(1293)由安远(今高石碑镇蚌湖一带)迁至斗堤(即今园林办事处),古县衙一直建在城北堤街北头一高岭处(今北门面粉厂一带)。元末战乱后,县衙已近荒废。他依前县衙规格重建的县衙:“中为正堂,堂前为卷厅、露台,堂后为穿屋,后为宅门。门内为仕学堂、为县廨(xiè,古代官吏办公的地方)寝室,左右厢小房及包疈(pì,破开)之所,后为楼”。同时,在衙署内重修了“戒石亭”,将宋太宗赵匡义颁示的“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刻石立于大堂前。
二是始建察院司。明朝的都察院(相当于今中纪委、监察部)其机构延伸到州县,都察-由中央直派直管,其办公场所由地方提供。史纯一在县衙东面始建都察司,后任知县吕文、汪志、史华、朱熙洽等又重修。
三是始建(救)济院。鳏寡孤独、老弱病残、赤贫流乞等-,无论哪个国家,哪个朝代都存在。史纯一将助贫济困作为要务之一,在“县治南大街十字街右”(今老财政局一带)始建济院,“后改迁县西城隍庙左”(今物探公司一带)。
四是建储粮仓。旧时县衙左儒学街内,设有粮仓,“有验粮官廨”,史纯一到任时官廨前只剩“丰民亭”匾额不能储粮了,他在洪武元年重建了储粮仓,取名“广储仓”。随后,他又主持“在县左大十字街”始建一粮仓,名曰“常平仓”。
五是建铺舍。明朝的税额除了由种田、植桑等百姓纳粮或缴银收取之外,再就是地方官府在辖境内水陆要道设“铺舍”(即税收站)对途经本地的各类商户征收。史纯一将潜江通往荆州府、安陆府、荆门州、沔阳州、监利县的水陆要道新建了永兴铺、班家铺、杨湖铺等十九个铺舍,各铺派兵两三人,徭役一名,全县“各铺司兵徭役编制五十九名”。
六是建驿站。驿站是中国古代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或来往-食宿、换马的场所。《县志》载:潜江白洑驿,是荆(州)安(陆)及竟陵、沔阳方圆近二百里的重要驿站,“旧署在泗港,洪武初,知县史纯一创”。建有正厅、耳房、鼓楼,驻有驿丞,配有船只、马匹等设施,常年有馆驿人员二十名左右。
七是建斋堂。旧时县城东北隅是潜江儒学,儒学内建有大成殿(后改为先师殿),“知史纯一创建殿庑(wǔ,正屋周边连着建的房子)斋堂”,供官吏和学子拜谒先贤。
八是建社稷坛。洪武二年(1369),礼部敕告,每年春秋二仲之时各地举行祭社稷(社,指土地神,稷,泛指农作物之神后稷)。古代上至君王,下至地方官吏,每年都会采取不同形式举行祭社稷,祈求风调雨顺。洪武三年史纯一在县署西边修建了“社稷坛”,同年,还在县署对河南岸修建了“风云雷雨山川坛”。
九是建城隍庙。城隍庙是官府在城池内建成用于祭祀活动的固定场所。朱元璋登基后下诏:“朕立城隍庙,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矛妄为”,“城隍庙敬的是城隍老爷”。史纯一依诏在县署西北面创建了“城隍庙”。
现以《县志》(卷十二·秩官志下)知县宦迹篇,对其作结论:“史纯一,洪武初除,旧志称其有才干。邑池兵燹(xiǎn,火)凋残之后,官署、学校与坛壝(wéi,祭坛四周的矮墙)、祠庙皆所创建。草昧更革时而能如此,可知其志矣。万历初祀名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