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兴

属于::汉朝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赵兴是南越明王赵婴齐的次子。起初,赵婴齐娶南越国当地女子橙氏为妻,生下长子赵建德。后来,赵婴齐到汉朝当人质,娶邯郸樛氏女子为妻,生下次子赵兴。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赵婴齐继承王位后,向汉朝皇帝汉武帝刘彻上书,请求立樛氏为王后(樛王后),赵兴为太子,此请求得到汉武帝的同意。

继承王位

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赵婴齐去世,赵兴继承王位,是为南越哀王。赵兴继位后,尊母亲樛氏为王太后。

樛太后在没有嫁给赵婴齐时,曾与霸陵人安国少季私通。等到赵婴齐死后,汉武帝派安国少季出使南越国,前来规劝赵兴和樛太后,让他们比照内地诸侯,进京朝拜汉武帝;同时命令辩士谏大夫终军等人宣谕此意,并让勇士魏臣等辅助不足之处,卫尉路博德则率军驻守在桂阳,以接应使者。

当时赵兴年轻,樛太后是中原人,南越国的实权实际上掌握在丞相吕嘉手中。安国少季来到南越国后,再次与樛太后私通。南越国的吏民多半知道此事,大多不依附樛太后。樛太后害怕发生动乱,也想依靠汉朝的威势,多次劝说赵兴和群臣归附汉朝。于是就通过使者上书给汉武帝,请求比照内地诸侯,三年朝见汉武帝一次,并且撤除和汉朝交界的边境要塞。

汉武帝答应南越国的请求,赐给南越国丞相吕嘉银印,赐给内史、中尉、大傅等官印,其余官职由南越国自己设置,这样意味着汉朝朝廷直接对南越国高级官员进行任免。汉武帝还废除南越国以前的黥刑、劓刑等野蛮酷刑,比照内地诸侯使用汉朝的法律。同时将派往南越国的使者都留下来镇抚南越,力求南越国的局势平稳。赵兴和樛太后接到汉武帝的谕旨后,上准备行装和贵重财物,为进京朝见汉武帝作准备。

欲除吕嘉

南越国丞相吕嘉年龄很大,从赵眜、赵婴齐一直到赵兴时期,辅助三代南越王,其宗族在南越国当官的有七十多人,而且与南越王室联姻,在南越国的地位十分显要,深得南越国吏民的信任,甚至超过赵兴的威望,是南越国的实权掌握者。吕嘉多次反对赵兴内属汉朝,但赵兴一直未采纳,使的吕嘉产生背叛的念头,屡次托病不去会见汉朝使者。汉朝使者介意吕嘉的言行,因为形势的关系没有诛杀吕嘉。

赵兴和樛太后害怕吕嘉首先发难,就安排酒宴,宴请汉朝使者和吕嘉,想借汉使之力来杀死吕嘉等人。宴席上,汉使都面朝东,樛太后面朝南,赵兴面朝北,吕嘉和大臣都面朝西,陪坐饮酒。吕嘉的弟弟当将军,率军守候宫外。饮酒当中,樛太后当面指出吕嘉不愿归属汉朝的行为,想以此激怒汉使出手杀死吕嘉。汉使因吕嘉的弟弟正率军守在宫外,所以犹豫不决,最终没敢动手。此时吕嘉见形势不妙,随即起身出宫,樛太后大怒,用矛撞击吕嘉,但赵兴阻止樛太后的行动。

吕嘉回去之后,便把他弟弟的兵士分出来一部分,安排到自己的住处加强防卫,并托病不肯去见赵兴和汉使。吕嘉暗中同大臣们密谋,准备发动叛乱。赵兴一向无杀害吕嘉之意,吕嘉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因此数月过去,吕嘉都没有采取行动。樛太后想自己动手杀掉吕嘉,但因为在南越国权势单薄,没有能力完成此事。

政变遇害

汉武帝得到南越国政权危机四伏的消息,责怪安国少季等使者的胆怯无能;同时认为赵兴和樛太后已经归附汉朝,唯独吕嘉作乱,不值得兴师动众,想派庄参带领两千人出使南越国。庄参觉得,如果是去和平谈判,几个人就足够,如果是去动武,两千人远远不够。所以一直推辞不肯去,汉武帝罢免庄参的官职。此时,郏地壮士、原济北王的丞相韩千秋自告奋勇的出来,愿意领兵出使南越国。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汉武帝派遣韩千秋和樛太后的弟弟樛乐,率兵二千人前往南越国。同年四月,韩千秋和樛乐进入南越国境内后,吕嘉等人终于发动叛乱。吕嘉首先制造舆论,称赵兴太年轻,樛太后是中原人,而且与汉朝使者有奸情,一心想归属汉朝,没有顾及南越国的社稷,只顾及得到汉朝皇帝的恩宠。并称樛太后去长安是为了把南越国的珍宝献给汉朝皇帝,把南越国百姓卖给汉人作奴仆。然后吕嘉乘机和他的弟弟率兵攻进王宫,杀害赵兴、樛太后和汉朝的使者。

吕嘉杀死赵兴之后,拥立赵兴兄长赵建德为南越王,并设计把韩千秋和樛乐率领的两千多人的军队全部消灭,吕嘉此举使得汉武帝十分震怒,最终派遣十万大军于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灭亡南越国。

历史评价

吴士连《大越史记全书》:①“母后宣淫,强臣専国,弱年庸主,何以堪之。”;②“哀王之祸,虽出于吕嘉,而实兆于樛后。夫女色之能覆人家国也多端,其兆不可逆睹。故先王必制大婚之礼,必谨夫妇之端,必别嫌明微,必正位内外,必闲出入之防,必备三从之训,夫然后祸无由至。哀王年少,不能防闲其母,吕嘉当国,内外之事,宁不预知。大国宾至,接之有礼,居之有次,供亿有数,馆伴有人,何至与母后通也。母后深居宫中,不预外事,有事而出,轩翟茀,嫔嫱陪从,何至与使客通也。嘉等与其扑燎原之火于方炽之中,孰若社祸乱之机于未兆之日之为愈也。故曰为人君而不知《春秋》之义,必蒙首悪之名。为人臣而不知《春秋》之义,必陷篡弑之罪。明王、哀王,吕嘉之谓也。”

史籍记载

《史记·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第五十三》

汉书·卷九十五·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

《大越史记全书·赵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