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传》第六章 愁绝三台山
徐有贞、石亨等人的下场"意欲"之冤昭雪公元1465年,朱明王朝再一次新桃换旧符时,朱祁镇的儿子朱见深登基,这位才19岁的成化皇帝具有弥足珍贵 的大度——虽然当初叔叔朱祁钰让他过了七八年憋屈难挨的日子,但是他一登基就给朱祁钰恢复了被他父亲废除的皇号,并给予谦一案昭雪。
这里有必要追述于谦遇害后徐有贞、石亨、曹吉祥、张等人的境遇,以快慰读者之心。
英宗登基后,自然要报答那些使他重新登上皇位的人,对南宫复辟事件的总策划者徐有贞更是"倾心委任","事权尽归有贞,中外咸侧目。而有贞愈益发舒,进 见无时"《明史》卷一七一《徐有贞传》。得意忘形的徐有贞便开始利用英宗对他的眷隆,经常裁抑石亨、曹吉祥,感到威胁的石、曹二人设计陷害徐有贞,于是徐 有贞才得意了五个月,就落得个下狱贬谪的下场。
石亨在"夺门之变"后,肆无忌惮地构陷大臣,数兴大狱,在设计将昔日的同伙徐有贞赶出 朝廷之后,更是大权独揽,"无日不进见,数预政事"。然而石亨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他忘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无论他的功劳有多大,他始终是人臣,人臣如果 让皇帝产生压抑和威胁感,那么他的末日就要来临了!石亨的作为显然表明他已经得意得连常识都忘却了,"所请或不从,艴然见于辞色。即不召,必假事以入,出 则张大其势,市权利"②⑥《明史》卷一七三《石亨传》。天顺初年,英宗命有司为石亨营造宅第以为报答,竣工后,壮丽豪华程度超越了人臣之制。石亨的侄儿石 彪骄横跋扈一如石亨。叔侄两家"蓄材官猛士数万,中外将帅半出其门。都人侧目"②。英宗终于不堪忍受,常常表露出对石亨的不满。于谦遇害后阿附石亨的陈汝 言被荐举为兵部尚书,可是至同年十一月,陈汝言就贪赃事发,籍没其家时得财物无数,英宗下令将所籍财物陈于大内庑下,召石亨等大臣入视,恼怒地说:"景泰 间任于谦久,籍没无余资。汝言末期,得赂多若是耶?"④⑦《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六《曹石之变》。石亨听出英宗的恼恨显然是针对他的,为之色变,俯首不敢 对。自此,英宗"渐悟谦冤,而恶石亨等"④。次年,西北边报频仍,英宗忧形于色,恭顺侯吴瑾进言:"使于谦在,当不令寇至此。"英宗默然良久,更加迁怒于 石亨。《明史》卷一七《于谦传》。天顺四年(1460),石亨终于以"怨望远甚,与其从孙俊日造妖言。且蓄养无赖,专伺朝廷动静,不轨迹已著"⑥,坐谋叛 律斩,竟瘐死狱中,石彪伏诛。⑦太监曹吉祥在夺门成功后迁司礼太监,总督三大营。嗣子曹钦以及侄儿等全都官都督,"门下厮养冒官者多至千百人,朝士亦有依 附希进者,权势与石亨埒,时并称曹、石"。曹钦忘乎所以,竟然窥伺皇位,他问门客冯益:"自古有宦官子弟为天子者乎?"冯益回答:"君家魏武,其人也。" 《明史》卷三四《宦官一》。天顺五年(1461)曹吉祥与曹钦谋反,事败后,曹钦投井死,曹吉祥被磔于市,曹家无论大小全部被诛杀。
张也很快就遭到恶报,天顺二年(1458)春,张早朝还家,途中做拱揖状,身边的人诧异地问他何故,张回答:"范广过也。""遂得疾不能睡,痛楚月余而 死。"《明史》卷一七三《范广传》。张大概没有达到作恶者的最高境界,做了坏事后良心始终得不到安宁,日积月累,终致精神崩溃而死。
明宪宗朱见深登基不久,监察御史赵上奏,要求为南宫复辟中的屈死者平反,奏称:"往年,尚书于谦等为石亨等设诬陷害,榜示天下,怨抑无伸。其后,亨等不一 二年亦皆败露,实天道好还之明验。今陈循、俞士说等前后遇蒙恩宥,天理已明,无俟臣言。独正统十四年虏犯京城,赖于谦一人保固,其功不小而已冤死矣,余亦 可悯。伏乞收回前榜,凡死者赠官遣祭,存者复职致仕,或择可用者取用。"朱见深答复说:"御史言是。自昔奸凶之徒不诬人以恶,则不能甚人之罪,不甚人之 罪,则不能大己之功。朕在青宫稔闻谦冤,盖谦实有安社稷之功而滥受无辜之惨,比之同时骈首就戮者,其冤尤甚。所司其悉如御史言亟行之。"《明宪宗实录》卷 一四,台湾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3年版。于是,于谦、王文等人的"意欲"谋立外藩的罪名得以彻底洗清。
天日昭昭,公道始白!
真假难辨的子嗣后裔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强调"出身"的社会,虽说当下早已经是平民化的时代,但对于更为世俗化的人而言,"名门望族"又成了一个新的镜像。 有这样一些人,骨子里希望自己是名门望族之后或者至少能够与其搭上一点关系,即使是"名门望族"的远亲之远亲也无妨,以此证明自己血统之高贵,如果凑巧历 史上某位贤人俊杰与自己同姓,那他们就会蜂蝶逐花般粘附其上,于是就出现"假作真时真亦假"、扑朔迷离、真假难辨的状况。
于谦的身后也出现了子嗣后裔真假难辨的状况。
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名叫于继先的人就自称是于谦的十世孙,并以于谦后裔身份编撰了大约三千言的《先忠肃公年谱》,借该年谱他告诉世人他是于谦少子于广的九世孙。于谦是否真的有少子于广?
1998年,于谦诞辰600周年纪念活动举行之前,河北井陉、邯郸,以及浙江杭州和富阳等地都有于姓者声称是于谦的嫡系后裔,且都手握于氏家谱以为佐证。信也?非也?
笔者伤感于一代伟人虽然功绩彪炳日月但子嗣后裔真假难辨的情况,曾经花一年多之力企图廓清弥漫在于谦子嗣后裔问题上的重重疑云,为此查阅了很多资料,寻 访了相关人员,遗憾的是未能完全如愿。虽然如此,还是对材料进行了梳理分析,希望本书抛出的几块碎砖能够在学术界引起些许回响,最终使这一问题得以解决。
于谦有一子即于冕、一女即英(婿朱骥)。
关于于谦的子嗣,史书其实已经交代得很清楚了,《明史》、《明史稿》载,于谦之子"冕,字景瞻,荫授副千户,坐戍龙门。谦冤既雪,并复冕官,自陈不愿武 职,改兵部员外郎。居官有干局,累迁至应天府尹。致仕卒"《明史》卷一七《于谦传》;又,《明史稿》卷一五四《于谦传》,雍正元年敬慎堂刻本。于冕《先忠 肃公行状》称于谦"男一,即冕;女一,适锦衣卫千户朱骥"(明)于冕:《先忠肃公行状》。于谦在巡抚晋豫期间因想念女儿作《忆英》诗。英后嫁锦衣卫千户朱 骥,《明史》载兵部右侍郎吴宁"为谦择婿,得千户朱骥"《明史》卷一七《吴宁传》。于谦有子冕,女英,女婿朱骥,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事实。
于谦论罪下狱时,儿子于冕和养子于康、女婿朱骥就被贬谪龙门。龙门卫西距京师近250公里,于冕等贬谪时正值天寒地冻的时节,年届六十、拖着病体的父亲 尚系于狱中,朱祁镇以及石亨、徐有贞等会怎样掠羞辱父亲?父亲几日后问斩,谁为他收拾尸骨?和父亲作死别的机会都没有,于冕这西去贬谪路上以及其后长达8 年谪居穷边的痛楚和艰辛,又怎是一句"间关万里,屡濒死亡"了得(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四二《于冕》,天启二年刊本。
成 化元年(1465),随着父亲冤案的昭雪,于冕得以复官,自陈不愿武职,改兵部员外郎。后任礼部郎中,升南京太仆寺少卿,迁应天府尹。晚年归休钱塘故里, 弘治十三年(1500)十二月十一日病卒。史书记载,于冕"聪达,好学知礼,小心勤恪,善处兴废,既构家难,放徙穷边,而能闭门却扫,以读书纂言为事,故 虽罹忧患疾,而声问不聩。后起谪籍,官两京,所在以修谨称,盖无愧名家子云"万历《杭州府志》,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于冕延续和传承的不仅 是于氏家族的血脉,更重要的是一种家族的精神和人格。
于冕做了两件对于谦作品的传世和事迹的传播功莫大焉的事情,就是辑录刻印《先少 保存稿》(详见本书第七章)和《旌功录》以传世。《旌功录》辑录有关于谦的"褒典及状碑奠诔之作"程敏政《旌功录序》,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 七,共有5卷,卷尾有于冕的两首诗:大化无情岁月徂,手编遗录继朝晡。梦回长夜音容杳,目断苍血泪枯。先世忠勋扶社稷,后人身世渺江湖。天高地厚君恩重, 永感堪怜不肖孤。(其一)贼桧当年诬武穆,古今一辙事堪悲。生前大节遭奸妒,死后无辜赖主知。愤激人心都不辨,疏于天听敢容私?《吁天录》苦遗千载,没齿 吾当感孝思。(其二)④(明)于冕:《武林耆旧集》,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
于冕另有《武林耆旧集》,其中有很多追思父亲之作,摘录两首如下:山深祠宇夜萧然,秉烛斋居悄不眠。昭代旌功恩显赫,祠官供祀礼精虔。功垂百世安宗社,血食千秋永墓阡。庭燎光中云雾敛,神明陟隆斗回天。
往事悲酸不忍论,秋来祠下几消魂。先臣曾建中兴绩,恤典重颁再造恩。报国精忠昭日月,终天苦痛切晨昏。未霜陇树先枯瘁,半是孤儿血泪痕。④于继先所说的于谦少子于广并不存在。
康熙五十五年(1716),科试官员刘公按试归德,命各属举前代名臣后裔,于继先等以于谦嫡派后裔被举荐,准补博士弟子员,并给衣、顶奉祀。《于忠肃公 集·王跋》,康熙六十年刻本,福建省图书馆特藏部善本室藏。又命访求遗书,于继先进以于谦十世孙的身份辑录《于公文集》,该文集的"跋"称:"继先,原籍 河南考城人也,自十三世祖讳九思仕元,为杭州路总管,遂家于钱塘太平里,至十世祖讳谦谥忠肃仕明,历官少保兵部尚书,被徐(有贞)、石(亨)之诬。第三子 讳广年十六岁,随中官裴公潜逃原籍考城,初冒裴姓,后归本姓,子孙又复为考城人。"(清)于继先:《于公文集跋》,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七。按 于继先的说法,于谦遇害时,16岁的于广随太监裴氏逃往考城(今属河南兰考县),定居于此,繁衍后代,于继先即为于广九世孙。于继先又撰《先忠肃公年 谱》,并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请谈九叙作序,谈氏在《序》中说:"公遇害时,中官裴姓匿公第三子而逃于此者,绵蕃至今已十二世矣,奉祀生继先录公之 年谱。"(清)谈九叙:《于公年谱序》,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七。黄洵《于公文集跋》也有类似之说,(清)黄洵:《于公文集跋》,见(清)丁 丙:《于公祠墓录》卷七。于继先《先公文集跋》作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春,王贯三《于公文集跋》作用是年季冬,谈九叙《于公年谱序》作于康熙五十七 年(1718),且王氏、谈氏等皆在文中称因于继先之请而作。因此,完全可以推测王贯三、谈九叙、黄洵等人的说法均源于于继先。
于继先《先忠肃公年谱》中有如下条目:宣德十年(1435)于谦"次子生,未几殇";正统六年(1441)"三子生,名曰广";天顺元年(1457)于谦被害时,"有太监裴姓者,怜公忠义,窃其少子广而逃之考城,时人不知"(清)于继先:《先忠肃公年谱》。
于谦是否尚有一少子于广?于谦本人现存的诗文中没有提及于广或少子的文字。他在巡抚河南、山西时,曾作《寄内诗》,诗云:"大儿在故乡,地远音信杳。二 女正娇痴,但索梨与枣。"(明)于谦:《忠肃集》卷一一。诗中的"大儿"乃相对于年龄尚小的"二女"而言,应该不是相对于"小儿";"二女"并非指两个女 儿,而是指排行第二,意即比"大儿"小,就是英。于冕《先肃愍公行状》、倪岳《神道碑文》、《明史》、《明史稿》及其他相关史料皆可为佐证。正统十年 (1445),于谦妻董氏病卒于京城,于谦正巡抚河南、山西,不能回京,悲恸之余,作《祭亡妻淑人董氏文》,但只提到"男冕来京,当扶柩归还故乡"(明) 于谦:《忠肃集》卷一二。
于冕称自己是于谦唯一的儿子。于冕在《先肃愍公行状》中称于谦"男一,即冕"。而且于冕因没有嫡庶子嗣,只 得将同族直隶新安卫千户于明之子于允忠(原名恕,以字行)过继于自己门下。弘治十年(1497),于冕曾为此事上奏朝廷:缘臣父止生臣一子,先年蒙念臣父 微劳,授府军前卫世袭副千户职事,后臣乞恩改武就文,历升今职致仕。今年七十四岁,既无同胞兄弟,又乏嫡庶子息,恂恂老独,四顾无依。臣节该伏睹大明(疑 缺一"律"字,笔者注),今凡无子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仅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许可立远房及同姓为嗣,钦此钦遵。臣思有宗弟于 明,任直隶新安卫千户致仕,生有五子,已尝遵例告官行文该卫,择取其次子允忠为嗣,祠堂坟墓日后皆付托于允忠。《左军都督府为于允忠乞恩断绝疏》,见 (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三。可见,于冕是因没有同胞兄弟,才择族弟之子为继嗣。假如于冕确有胞弟于广,在于谦昭雪前,于冕可能会为保护其弟而隐瞒他 有一胞弟的事实。但于冕的《先肃愍公行状》以及《左军都督府为于允忠乞恩断绝疏》等都作在于谦昭雪之后,这样就很难解释于冕隐瞒有一胞弟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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