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实施“三长制”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1-22 属于:冯太后

  •   太和十年(486年),冯太后又主持对传统的地方基层组织——宗主督护制进行改革,转而实施"三长制"。

      自西晋王朝灭亡后,居于北方的豪强世家多聚族而居,设坞壁保护其财产和人身安全,自己的土地生产出的粮食基本都是自给自足。

       北魏建立后,任命这些地方豪强为宗主,代之以国家基层行政机构,行使地方行政权力,这就是所谓的宗主督护制。但是这个制度有着很严重的弊端,即对户口隐 匿现象十分严重。政府征收户调时,只能依据户籍上登记的户口,但实际上,往往是几十家为一户,千人百口共为一籍,这也难怪,当时实行的九品混通法,就是把 有众多荫附人口的宗主户与一家一户的贫穷的自耕农民等量。这样一来,人口实际数目与所登记的数目相差很多,势必会造成国家赋役征发在数额、程度等方面存在 着很大影响,收入不均,影响国家的财力及国库的充实程度。

      "三长制"就是李冲在太和十年(486年),针对宗主督户制的种种弊病,提出的改革措施和计划。豪强拥有大量土地,将流离失所的难民收留,为其耕地隐瞒户籍,影响国家的赋税徭役。

       "三长制"的由来是模仿汉族的什伍里甲制度,其规定三长,即五家为一邻,中设一邻长,五邻为一里,中则一为里长,五里为一党,其中也择一为党长。可在民 众中选择一位影响力强、有领导能力和责任心的人担当三长,负责管理民众户口、周边的治安、催缴赋税、组织监督生产等。三长可以免除北魏的官役,任职领长的 门户可免一个人的差役;而里长则可以免除两人差役,任党长的可以免除三人差役。三年为一期,如果这三年内,没有什么问题和过失,都可官加一级,此项措施在 朝中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和关注。

      有人认为,这项措施听起来可行,但实际上却很难施行。例如,中书令郑义、秘书令高祐等人公然提出反对, 郑义就认为这项制度根本行不通。也有的大臣认为制度虽然可行,但必须因时因地考虑,不能一味盲从,应选取百姓农活不多的时候再去核实人口,不至于耽误生 产,太尉拓跋丕就是持这种观点。

      但也有人坚决反对这种做法,李冲在朝廷中据理力争说:"依我看,要实行就要在征收赋税的季节来实行, 这样虽然可能会引起百姓的厌烦,但他们也可以看到减少差役税后的利益,肯定是会欢喜的,这样一来,朝廷的苦心百姓也能谅解,对其他政策的施行和贯彻也有很 大好处。改革不怕别人诟病,怕的是连提意见的人都没有。"

      冯太后见大家讨论激烈,但却没有给出结论,她听了大臣的议论,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她将自己对三长制的理解和注意事项一一道来,并最后表态,她认为此举可行。群臣看她此事胜券在握的样子,也不敢再说什么,众人只能俯首称是。

       北魏在冯太后的支持下,进行"地方基层选举改革",不仅户口更加清晰,增强了政府收入,也缓解了百姓的生活,同时也削弱了地方豪强的势力,这也间接加强 了北魏的中央集权。冯太后采取这些重大改革措施,对于促进北魏由鲜卑族落后的生产方式向汉族先进的封建生产方式的过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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