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颁布“均田令”
坞壁兴起于战国,乃为躲避战乱之所。西晋丧乱后,北方战火纷飞,干戈扰攘,坞壁越建越多,形成大势。
道武帝初进中原时,采取笼络政策,封其中的豪强大户为宗主督户,加以抚纳。明元帝觉得这些人的存在是个隐患,一直想把这些豪强大户迁到京畿附近,一来好 控制,二来也能趁机将其瓦解,但没想到,这些大户态度极为强硬,没办法,只得以安抚告终。到了太武帝这一代,一直忙于四处征战,更是没顾上考虑此事,却埋 下了可怕的祸根!
冯太后是一个极富洞察力的人,她在很早以前就发现了遍地坞壁存在的隐患,不仅仅是逃瞒租赋的问题,这些豪强拥有武装,绝对是朝中的一大隐患。
冯太后在与孝文帝巡视梁州时,看到豪强段玉清和安丰王合伙进行淘金的勾当,更加坚定了冯太后想采取措施除掉豪强的决心,但却一直因朝政繁忙而无暇顾及。
如今颁发俸禄令,吏治好转,该向豪强们动手了,但却是一个难题,因为除掉豪强,既不能直接派兵进行剿灭,又无法招抚,冯太后很是为难。
此时,李冲正好带人前往辽西、燕赵等地考察,经河南、河东后返回关陇。这一行共历时三个多月,秘密调查了十几个州,问题最多的当属关陇地区,村庄之间连璧筑堡已经司空见惯,并且围墙都甚是高大光滑,很难攀爬并以深沟绕之。
李冲得出的结论是,这些坞壁之所以形成,是因为这些豪强控制着土地,土地便是他们的命脉。因而,太后改革可相仿前代,对土地重新进行规划,方可解坞壁之乱。
李冲进一步解释,当年因为西晋王朝推行占天法,意图恢复土地的生产,岂料后来因为新法漏洞百出,居然出现了大量土地兼并的现象。
又因为十六国烽烟起,随着一部分大户四处奔逃,那些没有走的豪强就建起了高墙和城池,装备了自己的武装,但其根本目的就是保护他们自己的土地和权益。
适逢相州刺史李安世在州反复清查户口,打击不法豪强,力行均田,为除坞壁之患,冯太后令李冲召李安世回朝。
李安世出身汉人书香门第,原籍赵郡,自幼便深受文成帝垂爱,先后被赐官中散、主客令、赵郡公,相州刺史。在相州任职多年,为政清廉,能够心系民情,为民 之所忧而忧,秉公执法,为了打击豪强势力,他从整顿户籍着手,对那些在地方上称王称霸的坞壁豪强给予严厉的惩罚。每当他发现豪强有隐丁漏口、逃避租赋的行 为时,就没收他们的土地,平均分给无地的农民耕种。
李安世有勇有谋,并先后将曾经草菅人命、夺人妻女田宅、为害一方的豪强数十余人除掉,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爱戴。豪强大户对他恨之入骨,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李安世将均田的基层实践记录下来,上书呈奏给朝廷。而此时冯太后正在为此事发愁,李世安的奏折如同雪中送炭。然后又有中书监高允、中书令高闾等大臣提出了不少补充意见,最后形成了均田令。
太和九年(485年)十月,冯太后在以李安世为代表的众大臣的建议下,由孝文帝起草颁布了"均田令",开始在北魏的社会经济方面进行重大变革。均田令规 定:自下诏之日起,将所有土地收归国有,一律编户齐民,实行均田制。凡年满十五岁以上者,不分贫富种族,是否为奴,凡男子可授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女 子可授露田二十亩、桑田十亩。年十五以下者,男女各授承认所得田的1/4。奴隶与普通人一样享受分田的权益,令其自由耕种,只准个人耕种土地而不得买卖。 大户之家,堂兄弟间施行分户授田,不分户者不得授田。
地方官吏则授以公田,依据级别不同,所分得的土地也依次递减,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县令六顷,可以自行经营公田以代之俸禄,除非在新旧任交接之际,否则公田不可转让他人。
颁布法令之时,冯太后推行汉制已经进入新的阶段,朝堂内的奸党已除,君臣上下一条心,政令畅通得以顺利进行,国运昌隆,四方发达。
除此之外,为防止那些豪强大户用武装来进行打击报复,破坏政令执行或者知法犯法,对朝廷不利,冯太后又命东阳王拓跋丕整饬军队,加强戒严,以防不时之需。
为了使坞壁之患尽快解决,冯太后还抽调了朝中大批官员,根据实际情况,分赴各地,深入坞壁,以协助当地牧守令施行均田。由此,北方大地上一片热火朝天的分田场面,这次均田制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先例。
这一制度的施行,让那些无地、少地的农民有田可耕,农业经济有了保障,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再者,长期因为没有土地而 依附于豪门之下的人们也得以解脱,进而投靠政府,成为政府的编户齐民,成为了真正有户口的人,这一举措极大地解放了劳动力。均田制的施行为北魏的经济发展 提供了新的模式,这也是北魏施行汉制已经比较成熟的一种表现。这一制度在北齐、北周及隋唐流行了三百年之久,可见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也是一个国家完善 封建之路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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