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为什么要对国史进行大砍大删
他们在编撰《宋史》,尤其是其中的人物列传时,延续了南宋士大夫"好己之同"、"恶人之异"的陋习,确切地说他们"党同"南宋道学,褒贬历史人物,从而歪曲了历史真相,降低作为正史的可信度,在后世造成了严重混乱。
就史德而言,严重地践踏了真实性原则和"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也为后世解读有宋一代的历史造成了严重的混乱。再从欧阳玄等人的撰史行为观之,实际上延 伸了宋代士大夫的朋党之争和党同伐异的政治文化性格,只不过其表现形态不同罢了,也没有了先前朋党双方相互排斥的场景,而是由"道学党"一方独霸判断君子 小人的权力,将已故的异己者判为"小人",钉在历史的罪恶柱上,供后人指责唾骂;将已故的同己者判为"君子",为之树碑立传,供后人顶礼膜拜。
我想,正是这种"党同伐异"的政治文化性格,使他们把《宋史》这部"正史",变成一部专为"道学党"树碑立传、歌功颂德的"党史",从而严重地歪曲了历史真相。
从历史资料的对比分析看,《宋史·宁宗纪》与《宋史全文》的《宁宗纪》以及《两朝纲目备要》的内容基本是一致的,虽然《宋史·宁宗纪》部分删削很多,大 约将二万五千多字(内含金史)删去将近一半,但"纲"基本保留,删去的主要是"目"。但它在"纲"中删去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宁宗生前立理宗(赵昀)为皇子 的日期和内容。删改内容最多的是《理宗纪》,可以说基本上不留原貌,有的内容还被歪曲。
从被删改的内容看,他们是围绕着一个中心思想与目标进行的,这就是用历史"证实"他们的"权威"的论断,即《宁宗纪》末尾欧阳玄的"赞"与《宋史·史弥远传》末尾那段"论"。要害是全盘否定史弥远。
欧阳玄的"赞"云:"函侂胄之首,行成于金,国体亏矣。既而弥远擅权,幸帝耄荒,窃弄威福。至于皇储国统,乘机伺间,亦得遂其废立之私,他可知也。"
《史弥远传》末尾的"论"云:"初,弥远既诛韩侂胄,相宁宗十有七年。迨宁宗崩,废济王,非宁宗意。立理宗,又独相九年,擅权用事,专任□壬。理宗德其 立已之功,不思社稷大计,虽台谏言其奸恶,弗恤也。弥远死,宠渥犹优其子孙,厥后为制碑铭,以‘公忠翊运,定策元勋’题其首。济王不得其死,识者群起而论 之,而弥远反用李知孝、梁成大等以为鹰犬,于是一时之君子贬窜斥遂,不遗余力云。"
为了"证明"诛杀韩侂胄之后,"弥远擅权,幸帝耄 荒,窃弄威福",他们在《宁宗纪》的"嘉定伐金"中一字不提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的具体领导人是史弥远。似乎在这场战争中那么多将帅升迁,那么多将帅罢官, 全是他们自己在那里自封、自罚的,京湖、淮东军马合击金兵,追赶金兵等等巨大的会战都是他们自己决策、自己进击的,甚至金国派吕子羽前来求和,被拒在淮水 不让他前来谈判的举止也是"士兵"们自己决定的。一句话:把史弥远"删"掉。
为了"证明"宁宗死后,"废济王,非宁宗意","皇储国 统,乘机伺间,亦得遂其废立之私",是"史弥远擅自废立",他们在《宁宗纪》末与《理宗纪》初,删去了宁宗生前立理宗为皇子的日期与诏书;删去了宁宗死后 由杨太后做主让理宗继位与垂帘听政的详细内容;删去了理宗屡次明确是太后授神器与他的诏书;删去了一切能够让人们知晓真相的人与事,包括他们自己人胡梦昱 的"直言"(因为他骂宁宗是(昏君)汉武帝,太后是(妖姬)骊姬,史弥远是(奸臣)江充)。
为了"证明"他们讲的"立理宗,又独相九 年,擅权用事,专任□壬……济王不得其死,识者群起而论之,而弥远反用李知孝、梁成大等以为鹰犬,于是一时之君子贬窜斥逐,不遗余力云",他们就干脆把理 宗即位后九年治理国家的情况,包括史弥远等这批王公大臣如何忠心耿耿地辅助理宗处理好国家大事的方方面面,一笔勾销。他们以"我"划线,把理宗朝史弥远任 相的九年作为全由史弥远"擅权"的时期;把史弥远死后,真德秀们重返政坛的端平元年作为理宗"亲政"的新纪元的开端。为了"证明"这是一个"新纪元",他 们不惜用歪曲事实的方法,把这九年的历史和史弥远等一大批朝臣恣意抹黑。
下面我想就其删削的内容以及欧阳玄等人张扬的观点讲几个主要问题。
一、杨太后在废济王、立理宗、巩固理宗皇位斗争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杨太后(理宗朝称慈明太后)是个铁腕人物,亦是宁宗嘉定时期和理宗即位初期权力系统中的核心人物。她不但在谋诛韩侂胄的事件中起到了核心的作用,而且在 废济王、立理宗、巩固理宗的皇位斗争中也起到了核心的作用。关于宁宗在废济王、立理宗的态度,前面已有说明,这里不再赘述。这里主要是讲杨太后的作用。
1.宁宗去世了,是杨太后把理宗推上了皇帝的宝座。杨皇后是当时朝中的最高权威。这一点当时朝中诸大臣和理宗自己都非常明确。
如宝庆元年(1225)七月乙酉,真德秀言:是"太后亲举神器以授陛下,同听万机"。
理宗自己的几次诏书也说得非常清楚。
如宝庆二年(1226)十一月的诏书说:"朕以眇躬,嗣承大统,实戴皇太后覆育推祐之恩,丰功盛德,宜极尊崇。"
如绍定元年(1228)四月戊戌的诏书里说:"朕受太后之恩如天,朝夕思之未知报。"
又如绍定元年(1228)四月丙子的诏书里说:"朕以眇躬,获承大宝,实赖圣母,同览万机"。
由此可见,"废济王,立理宗"一事,撇开皇家最高权威地位的杨太后,光说这事是史弥远"擅自废立",这不符合历史实际。
2.在巩固理宗的皇位问题上,杨太后亲自处理了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宝庆元年(1228)五月,太后"撤帘"之后,真德秀等反对派借理宗"求直言"之 机,借济王之死为题对史弥远大举进攻,扬言只有除大奸才能弭大谤;同时对理宗大施压力,声称"宁宗皇帝晏驾,济王当继大位者也,"要理宗行大义,收大权, 诛弥远。真德秀也于六月辛丑在垂拱殿对理宗大讲"三纲五常"与"人伦之变",批评理宗在处理济王问题上有错,要他改正"既往之咎",给济王立嗣封赠,给济 王彻底平反。政治斗争趋于白热化。在这关键时刻,太后以绝对权威的身份,谕理宗褒崇国之元勋,拜史弥远为太师。《宋史全文》如实地记载了这事和诏书全文, 其中云:
六月丁未,三省同奉御笔:朕恭禀太后圣谕,谓丞相忠贯日月,勋塞宇宙,实惟我国家无疆之休……国之元勋,宜有异数,重以慈训,其(岂)敢或违,可拜太师。(见本篇"删第26条")
细细品味这个"御笔"的时间与内容,很有意思。六月丁未这个日子,是真德秀"教训"理宗(六月辛丑)后的第六天,时间抓得很紧。
这是"太后圣谕","其敢或违"!可见当时理宗的处境与心态。
这是太后及时出手给真德秀为首的反对派一个致命的打击。它向人们展示出,由太后、理宗、史弥远三人组成的新的权力核心不可动摇。从政治斗争的角度说,太后在权力核心之巅,是真正的名正言顺的主帅。
二、如何正确评价史弥远在理宗朝为相九年的功过问题
对史弥远在理宗朝为相九年的历史,能否用"独相九年,擅权用事,专任□壬"十二个字概括?人们只要读一读前面本文引证的215条被《宋史》编纂者删削的内容就可以知道,史弥远这批王公大臣在辅佐理宗治理国家大事方面做了许多有利于国家的事情,概括起来有:
1.以正确的方针政策处理了淮东的李全之乱,收复淮水沿边所有失地;处理了江西、湖南、福建等地的"盗寇"问题,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 程中,始终坚持宁宗时期的"罪止渠魁,罔及胁从"(即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方针,缩小打击面,实现"御民以宽"的政策。
2.坚决贯彻抗金到底的方针,破金兵于顺阳,粉碎了(绍定六年)金国欲突入四川金州、东山再起的图谋,收复邓州、唐州。史弥远逝世之时,留下了一个完整的南宋版图,且扩展到邓州、唐州。
3.坚持正确的民生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惠民、利民的措施,发展生产,疏通河道,关心民生,灾害之年及时组织官吏赈灾救灾。
4.以相当大的力度,整顿吏治,严格官员的选拔制度,量能授官,消除积弊,淘汰无能之官,表彰有功之臣,严惩贪官苛吏;尤其注意司法、监察的公正,赦民轻罪,体现御民以宽的方针。在廉政建设中,诸监察御史和言官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
5.改进科举制度的具体措施,改革文风,提倡实学,反对浮靡。
6.倡导良好的君德官风,强调礼义廉耻之"四维"。提倡节俭,反对奢侈。倡导爱国主义,注意国防建设,严禁"私役禁军",关心将帅的选拔,加强海军力量的建设。
从上引被删的二百多条内容来看,理宗之下,以宰相史弥远为首的这班文臣武将,工作做得相当不错。从行政工作的层面看,上自史弥远、薛极、袁韶、葛洪、乔 行简、郑清之等六大宰执,旁至李知孝、梁成大、莫泽、赵至道、留元英、李日迈、陈贵谊、王暨等监察御史、言官和侍读,此外还有镇守边疆的大臣赵善湘、史嵩 之,战将赵范、赵葵、江海、孟珙等等,工作能力都很强,政绩与战绩卓著,是一朝忠臣良将,不应该用"独相九年,擅权用事,专用□壬"十二个字概括。尤其需 要指出,《宋史》对这九年的历史进行故意歪曲。
如:洪咨夔对王遂说:"朝无台谏久矣,要当极本原而先论之。"
说这期间没有台谏,这是对理宗朝史弥远任相九年历史的故意歪曲。
事实表明,理宗朝初年就明确监察与谏官:嘉定十七年九月,莫泽为殿中侍御史,麋溧为右正言,李知孝、华宰为监察御史。《宋史全文》记载此事,但《宋史》和《续编资质通鉴》都把这几个人删去了。
以后,人事变动,先后任监察御史的有梁成大、留元英(绍定元年)、何处久(绍定四年)、李日迈(绍定五年),谏议大夫赵至道、右正言何琮等。在洪咨夔、 王遂任监察御史之前,监察御史是何处久和李日迈。理宗在绍定年间进行廉政建设、整顿吏治的过程中,他们出了很大力气,提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宋史》把他 们这些事迹全部删去了,再来一个"朝无台谏久矣",以此证明史弥远为相期间朝政的腐败。没有读过《宋史全文》而只读《宋史》的人难免上当。
三、如何评价理宗在史弥远为相九年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宋史》凡是讲到理宗的地方,都把端平元年(1234)作为理宗"亲政"的开端,把在此以前的九年说成是"弥远擅权",似乎理宗就是个摆摆样子的傀儡。
但事实表明,理宗并非如此。史弥远并没有凌驾于理宗之上"擅权用事"。历史记载表明,史弥远等一大批公卿大臣要干什么事都是奏请理宗同意才执行的。理宗的决定史弥远等都遵照执行,如他接受真德秀的推荐,亲擢赵政夫由袁州守为福建提刑就是一例。
诚然,如前所述,理宗赵昀是十七岁时才被选入宫为沂王嗣子的,他不像有些皇子自幼长在皇宫,受到良好的教育,接触到政坛上诸多文武大臣,听惯了诸多政治 上的谋略典故。他接受比较系统的教育时间不过三年,根本没有朝政经验。像他这样一个青年,突然被捧上皇帝的宝座,要他自己做主管理国家大事是不可能的。他 接受的只能是原来的宁宗、杨后和史弥远为核心的这个权力系统,他取代的是宁宗的位置,象征着这个权力系统的最高代表。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只能听从太后和史 弥远的教诲与安排。说他是个"傀儡"也可以,他离开这个权力系统的其他两位核心人物(杨太后与史弥远)就寸步难行。因为这个权力系统已经经营了十七年,根 深蒂固,它代表着自上至下,从中央到地方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所以理宗要认识到这些问题,以及如何代表好这个集团的利益,怎样才能真正掌握权力,需要一个 学习与实践的过程。这就是为什么理宗即位之后,史弥远就率文武百官八请太后垂帘听政的原因。说穿了就是对理宗还信不过,他挑不起这么重的担子。而太后听政 之后,立即讲"嗣君富于春秋,正进学之时",应即早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儒给理宗上课,对理宗进行调教。
但赵昀毕竟是二十岁的人了,既然身为皇上,他也不甘愿"有职无权"。特别是宝庆元年正月湖州事变之后,理宗身边的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起居郎魏了翁,一个是直学士院直真德秀,对理宗的影响很大。
形势的变化,使太后的侄子杨石预感到"山雨欲来"了,劝太后立即"撤帘"。一来避免了正面冲突,二来也有利于看清事情的真相,便于采取对策。
事实证明了杨石预见的正确性。太后撤帘之后,反对派就大举进攻,矛头直指史弥远,同时也指向慈明太后。如真德秀言:
迩者□川之狱,未闻有参听于槐棘之下,又如淮、蜀二阃之除,皆出佥论所期之外。天下之事,非一家之私,何惜不与众共之!
太后是在宝庆元年四月丁酉撤销"垂帘听政"的。所以理宗"亲政"的日期应该从这天开始。
当然,理宗毕竟太年轻,不知道政治的复杂性,所以,一旦事关国家安危的大事,太后仍然是绝对权威。但理宗毕竟是皇上,史弥远这班文武大臣都是忠心辅助 他、拥护他,高度尊重与贯彻执行他的指示的。从《宋史全文》和《宋史》的有关记载看,史弥远恪守君臣之道,从不逾越。如湖州事变之后,理宗迟迟不肯公开声 讨济王反叛的罪行,尽管言官三番五次请他下旨贬降济王,但这事一直拖到宝庆二年八月才下旨降济王为巴陵县公。在他没有表态之前,谁也没有"奏命"贬降济 王。再如对真德秀问题的处理,史弥远等认为处理太轻,应加重处罚,但理宗表态"仲尼不为已甚",史弥远他们也就"则已",没有飞扬跋扈到擅自处置的地步。 事实表明,在宝庆头三年形势稳定后,从绍定元年开始,理宗已逐步亲自料理政事,到绍定三年十二月史弥远身体健康不佳,诏"史弥远敷奏精敏,气体向安,朕未 欲劳以朝谒,可十日一赴都堂议事"。之后,朝中的大事,如朝中重大的人事安排和决定联蒙灭金的战略都由理宗自己处理。
绍定四年六月己未,"诏魏了翁、真德秀、尤焴、尤爚并叙复元官官职祠禄"。八月辛巳,"诏洪咨夔叙复元官祠禄"。
绍定五年四月丁卯,"诏起魏了翁,以集英殿修撰知遂宁府"。八月乙卯,"起真德秀为徽猷阁待制、知泉州"。己未,"魏了翁以宝章阁待制、潼川安抚使知泸州"。
绍定六年十月丁亥,"史弥远进封会稽郡王,薛极为枢密使,乔行简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陈贵谊参知政事兼签书枢密院事"。十月庚寅,"以显谟阁待制、知福州真德秀兼福建安抚使"。
事实表明,理宗从"二十有志于学"到"三十而立",管理朝政上已逐步成熟,有些地方颇可圈可点。如宝庆二年二月丙戌,御笔赐程珌指出:"国家三岁取士, 试于南宫,盖公卿大夫由此其选,事至重也……卿等宜协心尽虑,精加考释。夫文辞浮靡者,必非伟厚之器;议论诡激者,必无平正之用。去取之际,其务审此。" 如绍定五年二月,他亲自过问选举问题,御笔赐陈贵谊,指出:"科举取人,先器识,后词藻,务忠实,斥浮伪。"
《宋史》一方面把理宗逐步学会处理朝政的过程全部封杀,另一方面对理宗自己处理的一些事情又故意进行歪曲。
1.如对赵善湘。赵善湘是史弥远的"亲家"(史弥远有一女儿嫁给赵善湘的儿子赵汝楳),手握重兵。在嘉定伐金(弥远抗金)期间他是淮西的统帅。绍定四年 (1231)平定李全之乱时他是前敌总帅、江淮制置使。赵范、赵葵是他麾下的两员大将。李全之乱平定后以捷报上达朝廷的是赵善湘。理宗对赵善湘是信任的。 《宋史全文》如实地记述这事:
一月丙辰,江淮安抚制置大使赵善湘上露布言,统帅诸将,水陆并进,以正月十五日,诛逆全于新塘,诏奖之。
但《宋史》就故意不提赵善湘,只提"壬寅,赵范、赵葵等诛李全于新塘"。
2.又如对史嵩之。史嵩之是京湖前线极重要的将帅,理宗对他非常信任。绍定六年(1233)败金兵于光化吕堰,收复邓州,又败金将武仙于淅川顺阳(今河 南),收复唐州,其统帅是京湖制置使史嵩之和江陵府副都统制孟珙。但《宋史·理宗纪》对此事只记了十四个字:"秋七月,败武仙于淅江。""八月拔唐州。" 谁败的?谁拔的?没了。
更有意思的是,史嵩之是执行理宗的"联蒙灭金"策略的统帅,当他班师回朝,"史嵩之露布告(捷报)金亡"。时 为监察御史的王遂竟说史嵩之"欺君误国",并上言道:"史嵩之本不知兵,矜功自侈,谋身诡秘,欺君误国,留之襄阳一日,则有一日之忧。"他这条奏言虽然因 "不报"而没起作用,但《宋史》依然把它记录在史。
3.再如对薛极。端平元年(1234)前,他一直是理宗身边得力的宰执,理宗对他非常信任。《宋史全文》有明确记载,绍定六年十二月庚辰诏:
"薛极更练老成,久劳国事,求去屡矣,每谕留之,今以疾辞甚力,勉从雅志。俾均逸藩府,其子燧光、孙坦各特转一秩与升擢差遣,余一依宰臣恩数。寻诏进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府。"
端平元年四月辛卯:"诏观文殿学士和国公薛极进少保致仕。"
端平元年五月乙巳:"以薛极薨,辍视朝三日。"
而《宋史》竟把这事记成监察御史洪咨夔"首乞罢枢密使薛极以厉大臣之节,章三上,卒出之……朝纲大振"。把薛极辞位作为"朝纲大振"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