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宋史·理宗纪》看“正史”的“派史”化
因此,人们将历代"国史",都看成"正史""信史"。尤其是"帝纪"部分,是根据帝王的日历、实录整理的,很少有人去怀疑其可信性。
元代编写的《宋史全文》和《宋史》都是以原《国史》为依据编写的,基本上是史官的记录。但最后定稿的《宋史》,是由欧阳玄执笔删定的。一般人总认为这些依据原始记录整理的历史不至于大砍大杀、大添大补吧,否则的话还算什么"正史""信史"呢?
然而,事实却大出意外。几百年来,一直作为我国正史之一的《宋史》,不仅列传部分任意掺假篡改的成分很多,就是帝纪部分,被任意砍、删、篡改得不成样 子。它不是一般的小修小改,而是大段大段地砍删,有的是把一大段砍去只剩一句话,有的则把整个月,甚至几个月的记述都砍掉。
现在我把《宋史全文·理宗纪》中史弥远任相时期被砍删的一部分情况列举如下:
《理宗纪》嘉定十七年(1224)
(1)"济国公竑失德寖彰,宁宗意不怿,使相王爵阅四年不授。每上朝,宁宗谛视良久,出则目送之,盖已属意于上(指理宗)矣。"
(2)"嘉定十七年正月,宰执奏事,宁宗忧形于色,历言□溺女嬖、狎群小、傲诞淫亵数事,且密谕曰:皇侄端重英悟,可承宗祧。欲并立为皇子,续正元良之位。宰执奏曰:圣意坚定如此,宗社之福,然事大体重,容少迟精审行之。宁宗曰:俟瑞庆节可也。"
(3)"八月丙戌,宁宗违豫。壬辰召丞相弥远、参知政事宣缯、签书枢密院事薛极入禁中。宁宗頷使前曰:疾已不可为。朕前与卿议立皇侄,宜亟行之。闰八月 丁酉诏:朕以凉菲,获承休绪,念国嗣之未建,尝以皇弟沂靖王之子为子矣。审观熟虑,犹以本支未强为忧。皇侄、邵州防御使贵诚亦沂靖惠王之子,亦朕之犹子 也。聪明天赋,学问日新,既亲且贤,朕意所属。俾并立焉,深长之思,盖欲为异日无穷之计也。其以贵诚改赐名(御讳)。"
(4)闰八月丁未,"以皇帝登宝位告于天地宗庙社稷宫观诸陵"。
(5)"癸丑,丞相弥远等率百僚请皇太后同听政,至是八上表。皇太后手书:此非吾志,深惟先帝遗训已播告中外,若退托不已,恐无以安人心,姑循所请。"
(6)"庚申,皇太后、皇帝始御素幄垂帘听政,以宣缯为攒宫总护使,吏部侍郎杨烨按行使,内侍郑俣副之。"
(7)"九月庚午,以三边未能振,戍帅守将劳役日久,令学士院降诏抚谕。"
(8)"乙亥,皇太后皇帝便殿垂帘,宰臣奏,听政之始宜,褒表名儒,以兴起士大夫之心。"
(9)"邹应龙宝谟阁待制知潭州,曹彦约赴行在。"
(10)太后谕宰臣曰:"嗣君富于春秋,正进学之时,宜精选儒臣早开讲席。"
(11)"丙子,皇帝御便殿,宰臣等拜表请皇帝御殿。"
(12)"己卯,皇太后皇帝御便殿垂帘,宰臣率百官请皇帝御殿,至是三上表,诏只日权御后殿。"
(13)"莫泽殿中侍御史,麋溧右正言,李知孝、华宰监察御史。"
(14)"十一月戊子丞相史弥远等乞参天圣元□故典,以五月十六日皇太后生辰为寿庆节。"
(15)"十二月乙未诏京西、河北新复州军屡经兵扰,并免入贡,仍与推恩"。
(16)十二月癸丑,"宰臣史弥远等请以皇太后殿名慈明,诏从之。"
宝庆元年(1225)
(17)理宗宝庆元年一月甲申程珌进读三朝宝训的奏章。上曰:"祖宗以仁立国,朕当以仁守之。"
(18)一月己丑,朱端常奏,郡守以上官吏必须"亲自到堂除授",从之。
(19)一月己丑诏:"朕初纂丕图,亟奉慈训,既御经幄,日亲群儒,深念进德立治之本实由典学。朝夕罔敢怠忽,尚赖诸贤悉心□迪,毋有所隐,朕当垂听,益加自勉。即令学士院明谕朕意。"
(20)"二月癸巳,朱著、王暨进读高宗宝训孝德卷终,著奏,高宗当中兴艰难之初,钦事慈宁皇太后始终极至,愿陛下以高宗为法。上嘉纳。忽愀然曰:雪作非时,朕终夜为之不安,当益恐惧修德,凡有缺失无忘忠告。"
(21)"二月壬辰,诏礼部贡举。戊戍诏福州、温州各添教官一员。"
(22)"二月甲辰,御后殿,引见吏部奏举改官十有八人。"
(23)"二月戊午出丰储仓米七万五千石赈临安贫民。"
(24)四月戊戌,上曰:"朕受太后之恩如天,朝夕思之未知报,称更当力请。辛丑、壬寅两请太后仍赐垂帘不允。"
(25)"丙子诏曰:朕以眇躬,获承大宝,实赖圣母,同览万机。粤自听断之初,已持谦退之志,朕仰遵先帝遗训,沥控丹衷,圣意曲从,临朝数四。今者手书屡降,申谕益严,朕心皇骇,莫知所为。疏奏面陈,愿还亲札,至于累日,慈听莫回……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26)去四月……(太后不垂帘听政的整个过程,二页篇幅。)
(27)右正言糜溧请,诏令后见供职及在外带职从官,依元祐十科旧制岁举三人。
(28)六月丁未,三省同奉御笔:"朕恭禀太后圣谕,谓丞相忠贯日月,勋塞宇宙,实惟我国家无疆之休。惟屡宣至意欲示褒崇,而丞相谦逊退却,囊封、面奏 力辞不已,使崇德報功之典久未昭著甚,非所以承先朝始终眷倚之意,丞相左右拥翊之功其议有以尊显之。朕惟丞相受知二祖,光辅两朝,赞更化以正权纲,佐定策 以安宗社,不动声色,中外晏宁,可谓社稷之臣矣。国之元勋,宜有异数,重以慈训,其敢或违,可拜太师。"
(29)"壬寅,御后殿引见吏部奏举改官二十人。"
(30)"理宗拜弥远为太师,史弥远具□辞免,诏批答不允,寻五辞,从之。"
(31)"辛亥,秘书监叶禾奏郡司贪刻之害,上曰郡守不职亦缘监司不得其人。监司得人,则一道蒙福。"
(32)七月乙丑……陈贵谊奏,近下诏求言,恐词有过直,乞赐包容。上曰:大凡听言,善者从之,合理者容纳之。诏三衙、临安府、两浙路州军杖以下释之。
(33)七月丁丑……乔行简奏及济王事,上曰:朕待济王可谓至矣。行简奏云:"济王之罪,人所共知,当如周公待管蔡之心,又当取周公受过之意。"
(34)"七月真德秀上呈五事。"
(35)七月壬戌,将作监张忠恕轮对,上曰:"诏已下两月,应者绝少,纵有之亦未尽忠谠也。"忠恕曰:"臣闻已上之疏多有鲠论,而圣谕如此,足见陛下好直恶佞之切。"。
(36)八月癸卯……诏傅伯成、杨简先朝耆德,朕心素所简记,可召赴行在,令所在州、军以礼津发(差旅费)。
(37)八月莫泽奏,真德秀舛论纲常,简节圣语,牒示言路,曲为济王之地。上曰:"德秀在长沙颇有士誉,朕故召之"。泽执奏求去。诏德秀除职予祠。
(38)"诏除豁绍兴府每岁经总制虚额九万五千五百。"
(39)"九月已未,李知孝奏,考功郎洪咨夔讥诮台谏,大理评事胡梦昱上书言济王事辞语狂悖。诏咨夔降三官,梦昱除名勒停,象州羁管。"
(40)九月丙寅,诏"胄试仍旧制,职事官牒同居五服内亲□务官谍同居小功亲铨试三人取一,从李知孝请也"。
(41)"壬午诏实录院编修宁宗皇帝御制。"
(42)十月甲午,"林略对论及渡江初伪齐连兵事。上曰:是时亦是诸将不叶(和),致得刘豫敢来犯。"略奏曰:"仰见陛下于中兴本末留神。"上曰:"今日不特兵少,亦由训练不精。自家兵势既张,彼自不能为患。"
(43)十月甲寅知绍兴府汪纲。
(44)直学士院真德秀草制并上劄子。
(45)"十一月辛巳,诏行都及诸路公私僦舍钱未经减者减三分,从朱端常请也。"
(46)十一月己卯,"干办诸路司审计司王自适进对论大中之道。"上曰:"三圣相授,守一道其此之谓乎?中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谓。"
(47)粮料科赵彦覃进对:州县折色病民。上曰:"纤悉如此,殊失爱民之意"。癸丑,太学正徐介进对,论中庸慎独之旨。上曰:"此是以敬存心不愧屋漏之意。"
宝庆二年(1226)
(48)理宗宝庆二年二月丙戌朔,御笔赐程珌以下曰:"国家三岁取士,试于南宫,盖公卿大夫由此其选,事至重也。朕属在哀疚,未遑亲策,爰咨近列往司衡鉴,卿等宜协心尽虑,精加考释。夫文辞浮靡者,必非伟厚之器;议论诡激者,必无正平之用。去取之际,其务审此。"
(49)五月理宗己卯诏:"朕祗奉宗祧,务隆孝爱,其于亲睦之义,尤所尽心。不幸济王自滔叛逆,既已曲加恩礼掩其罪恶,及给舍缴章三上,乞与追贬,朕亦重于施行。今台谏屡乞正名定罪,论奏不已,私情公议,未知适从。可令三省详议审处以闻。"
(50)五月"以傅伯成为龙图阁学士"。
(51)八月壬辰,令户部申"严州县受租苛取之禁,转运使察其违者劾之"。
(52)八月甲午,"以久雨蠲大理寺三衙临安府点检提领酒所赃赏钱。"
(53)"八月乙巳,史弥远等言,谨按国史太平兴国七年,皇弟检校太师兼中书令行河南尹、西京留守秦王廷美以昵凶恶,语连逆谋,群臣就请行法,遂勒归私 第,寻降涪陵县公,仍于房州安置。比济王从贼僭伪,给舍台谏俱有奏请,乞正名定罪,陛下欲全始终之恩,弗俞其请。今又论奏不已,臣等窃详秦王以言语不顺尚 坐追降窜责,今济王逆节著名,负先帝教育之大恩,忘陛下友爱之至德,参之公论,揆之国法,死有余罪。臣等仰体宸旨详议审处,欲乞将济王追降巴陵县公,庶几 上全仁恩,下伸公议,从之"。
(54)"乙卯,诏新中法科而资浅者,须外历二考以上方擢为评事。从陈贵谊请也。"
(55)十一月丙辰,始御紫宸殿,"诏曰:朕以眇躬,嗣承大统,实戴皇太后覆育推□之恩,丰功盛德,宜极尊崇,今将举册宝礼,朕欲于未进奉之前恭上尊号,可令辅臣拟定进呈。"
(56)十一月戊午,以仓部郎官潘槱为大理少卿。诏曰:"朕惟天下国家之本在身,每于躬行之际,尤所致谨。比览潘槱首疏所奏,深契朕心,可特除以示嘉奖。"
理宗宝庆三年(1227)
(57)"二月甲申,淮西强勇三军统制王鉴特添差兵马钤辖,以职事修故也。"
(58)"二月癸巳,御后殿引见吏部举改官一十七人,捕盗酬赏三人。"
(59)二月己亥,"鄂州诸军副都统制质俊捍御西蜀备,宣劳效,诏进官一等")。
(60)闰五月已卯,"梁成大奏,乞严饬州县禁系罪囚不实书历,郡守编隶囚徒未经诘录,辄行特判,宪司详覆所部狱案,淹延岁月,重置典宪。"
(61)六月,御射殿阅诸班直射艺,换授有差(原有一页,删后仅剩"日有食之"四字)。
(62)七月丙寅,前知南康军王轼奏:"敬"为圣人立德之基。上曰:"敬"之一字所关甚大。能于持敬心,何事不可为。
(63)"七月戊子,正言梁成大奏,乞下铨部幕职职状及格人或举未及格,以恩赏循资,或全无举主曾经论列人勿令注授。"
(64)"七月乙未,诏诸路宪司觉察州郡不支小官俸给者,按劾以闻。从赵至道之请也。"
(65)七月丁酉,诏赈恤事的诏书全文。
(66)八月丁未朔,"李知孝奏,《无逸》之书,周公戒成王,其辞确切,其义精深。上自天命之昭明,下及细民之勤苦,体念小人依倚之地,深察闾里怨诅之 情,推用心逸勤之殊,验享国久近之应,其正言之大旨,最切于人主之身者,曰集大命,语人也,保寿龄而已,惟陛下留神。从之。"
癸亥,"诏吏部试邑两经罢黜,毋得再注知县县令,从留元英之请也"。
(67)"九月庚子,诏时青坚壁守淮,独当一面,屡战捷,除武康军节度使左金吾上将军,忠义都统制。"
(68)"十月辛亥,江刚中奏,乞下户部总所江、湖、荆、襄、两淮漕司行下和籴州县毋得科抑,仍令产米之处增价招诱重寘于罚,从之"。
绍定元年(1228)
(69)"正月壬午,赵至道奏,江淮州郡,妄征经过米舟,芦荡沙产,一例官租,山漆,鱼池,创立约束,禁止商人买贩。乞下宪司严戢。从之。"
又奏:"霪雨倾霪,科拨赈恤,而监司、守令,奉诏不虔。乞加申饬。从之。"
(70)正月壬午,"梁成大奏,诸路属县,擅置□房,囚系无辜。长吏不遵法令,小民诖误,罪不过杖,辄押出界,流离失业,乞加禁约。从之"。
(71)"正月乙酉,寿明慈睿皇太后册宝礼成。侄杨谷、杨石并除少师、仍加恩。"
(72)"正月丙申,以雪出丰储仓米七万石以纾民。"
(73)二月丙午,"梁成大奏,选人改官,举主五员内用职司一员,始为及格。近奔竞巧取者,或用职司三、四员,而寒□终身不得职司。请下吏部止用一员,过数毋令收使。从之"。
(74)二月壬子,"梁成大奏,铨法,官吏交承必避亲嫌,宗室替头尤所不许,庶革前后积弊,乞下吏部谨守旧法。从之"。
(75)二月丁卯,"以皇帝潜邸,升黔州为绍庆府。成州为同庆府。"
(76)"辛巳,诏升宝应州山阴县为淮安州、改山高县为淮安县。"
(77)"辛卯,太常议故端明殿学士杨辅谥曰:‘恭惠’。"
(78)四月乙丑,"御后殿引进吏部奏举改官人"。
(79)"五月戊寅,梁成大奏,乞申严荐举法,除升陟所知政绩,姑从旧法改官。廉吏犯入己赃者,许举主悔举。从之。"
(80)"六月戊申,以薛极同知枢密院事。"
赵至道奏,"乞下有司刷诸路翻异驳勘之狱详审断结,庶无淹滥,有补仁政。从之"。
(81)六月丙辰,"军器少监于德谦奏:陛下修德讲学,当取法高宗皇帝。上曰:高宗畏天爱民,真可为法"。
(82)"七月,梁成大奏:州县贪刻,或以微罪没入富豪资产,不申宪司,掩归私室,自占估籍,必的有赃犯,依条申省,少助边储。从之。"
(83)"七月乙未,留元英奏:权摄州郡过取事例,匮乏郡计,乞饬监司按奏以闻。从之。"
(84)七月辛亥,留元英奏:"诸路州军僚属,私役禁军,乞下帅司约束,违者以闻。从之。"
(85)七月戊午,"以久雨决大理寺、三衙、两浙路系囚杖以下罪,释之。蠲赃赏钱有差"。
(86)"八月,资政殿学士知潭州曾从龙奏:州县赈民之法有三:曰济、曰贷、曰粜。济不可常,惟贷与粜为利可久。今拨缗钱十一万有奇,分下潭湘十县,委令佐粜米,置惠民仓,乞比附常平法。从之。"
(87)"壬申,李知孝奏,州县铺兵俸给,乞令诸路漕臣严督所部州军,于系省钱截支岁具已支实数、申台省。从之"。
(88)甲戌,"诏监司每岁行所部州县虑囚,至来年正月历遍。如属县非监司经由之路,委官分往,监司复行点检,毋致□滥。奉行不虔,令御史台觉察以闻"。
(89)"十月壬寅,李知孝奏,浙东仓司创余姚断塘盐灶,扰生聚,没良田,乞行废罢。从之。"
(90)"时江西、湖南、福建寇盗并起,连破数县。"
(91)十月乙酉,太常议故资政殿大学士贺兑中谥曰"清简"。
(92)"留元英奏,乞下吏部,应铨量官令长二,从容延接访问民事。其疾病、癃老者,准指挥施行。如不堪任职、贪酷累被按劾者,与别注降等差遣,称量能授官之意。从之。"
(93)郑清之、王暨与理宗关于"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的对话。
(94)十月壬子,"赵至道奏,乞行下诸路漕司,严饬和籴官吏毋得多取增量,庶农民不惮与官为市。从之"。
(95)删癸亥,太常议故参知政事章良能谥曰"文庄"。
(96)十一月癸酉,"知汀州余铸奏固根本事。上曰:闻州县间常赋多有横取,邦本岂不可爱惜"。
(97)十一月壬辰,"蠲大理寺、三衙、临安府茶盐赃赏钱"。
(98)十一月癸巳,"决大理寺、三衙、两浙州军系囚"。
(99)十一月丁酉,"赵至道奏,申严皇城司结牌之制。赁牌往来者,照阑(擅自闯入)入法。庶九重之地,威禁益严,亦防微杜渐之一端。从之"。
(100)十二月癸丑,"汪刚中乞戒饬中外文武臣僚官,各务体国同心。如守□令佐互申监司,即与剖决曲直,毋致模棱并罢。其将帅或不协,制司作急区处, 毋令两虎自斗。偏裨智勇过人为大将所忌者,与荐之朝,别行擢用,勿许占留。一方有警,四面皆从,毋得辄分疆界,按兵观望。从之"。
绍定二年(1229)
(101)正月甲午,"诏以权兵部尚书王暨知贡举,吏部莫泽、右谏议大夫李知孝同知"。
(102)正月甲申,"臣僚言,乞诏诸路漕司,严察属县丞簿,依时过割二税,从实注销版籍,违者按劾之"。
(103)二月庚子朔,臣僚奏,"今日士大夫学术之未纯,皆基于歧道、法为二致。乞明示意向,以风在位,变易偏尚,即道以行法,遵法以为政,则学为有用之学,道为常行之道。从之。"
(104)"二月庚子朔,诏知贡举王暨等务柬实才,以副朕意。"
(105)"臣僚言,乞戒敕中外群臣各守礼义廉耻之维,坚安靖恬退之节,有不安意者奏劾以闻。从之。"
(106)"辛酉,臣僚言,近岁书尺干请苞苴之弊宣加禁绝,以变薄习。从之。"
(107)甲子,侍讲范楷进讲《易·丰卦》时与理宗关于"丰亨盛大之时侈心易生"的对话。
(108)辛巳,监进奏院杨梦信进对奏论圣学时与理宗关于"君德"问题的对话。上曰:"知县在得人。"
(109)三月己亥,"陈贵谊等乞痛革文弊,命学臣精选淳熙格式颁示四方"。
(110)三月辛卯,"监察御史李日迈奏,乞今后两学补试并从朝廷选差试官,供给用度依胄事体,务革买帖冒名计嘱私取之弊。从之"。
(111)(四月)癸巳,监奏院桂如琥进对,"奏沿边民兵可用。上曰:今日立功多是民兵。如琥奏:民兵皆有户籍、税产,又谙地利,故战则有功。上曰:然"。
(112)又奏择将。上曰:"今日将才难得。"奏云:行伍间亦有人,往往军将忌嫉,不得自伸。上曰:"军将多是相忌。"又奏屯田。上曰:"荆襄所行如何?"奏云:荆襄才行数年,积谷已逾百万斛。两淮四蜀岂无可行之处?上曰:"然。"
(113)五月乙未:"臣僚奏近年文气萎靡,乞申饬胄监师儒之官专意训导,使之痛习经传,考订义理,课试选抡,须合体格,去浮华穿凿之弊,转移士气。从之。"
(114)五月甲辰,"诏户绝之家许从条立嗣,不得妄行籍没。从臣僚请也。"
(115)六月辛亥,"臣僚奏浙西漕运,惟恃吴江、石塘以□水,近年修塞兵尽为他役,堤岸颓毁。乞下漕司抽回,以时补葺,委平江(今苏州)通判主管,不得有抽差,违许奏劾。从之"。
(116)六月丁巳,"臣僚奏乞今后非军期大辟劫寇等事,州不得差人下县,县不得差人下乡,常令监司觉察。从之"。
(117)七月辛未,"臣僚言,乞申饬有位非假不许出谒。或实有干故,先申尚书省方许出城。从之"。
(118)"七月癸酉,新知常德府袁申儒朝辞,奏至州县重催税赋害民事。上曰:民力甚贫,皆是州县不体爱民之意。卿到任,当以爱民为先。"
(119)七月辛巳,"臣僚奏,乞明诏户、刑部,严行约束二广监司、郡守,用刑须遵法律,毋得轻视人命。漕司买银,须依时值,不得低价敷买。舶司每岁差官机察就委逐州通判,不许吏卒越界追扰生事。从之"。
(120)"八月丙申朔,诏户部遍下诸路州军,不得增收苗米、多量斛面,许越诉。仍令漕司觉察。从臣僚请也。"
(121)"八月丁酉,臣僚奏,州县典狱官吏或淹延久系,或牵惹无辜,或奉上官而失本情,或行暴虐而取贿赂,乞饬诸路宪司禁戢惩劝。从之。"
(122)八月壬寅,"监察御史留元英奏,二广列郡及福建上四州惟盐是利,守令□剥于常赋之外,籍户口以敷盐,民被其扰,近者台寇亦基于此。乞戒饬二广、福建漕司严察州县,痛革前弊。仍令宪司岁行所部许人陈诉。从之"。
(123)八月丙午,"臣僚奏,州县供摊告讦二害,乞今后凡追究不实者,许被害人越诉。仍令监司觉察。从之"。
(124)八月辛丑,"进知静江府赵崇模直敷文阁,因任以职事修举故也"。
(125)九月壬辰,"进知临安府赵立夫官一等,以和籴有劳也"。
(126)十一月,"进知吉州赵汝愚官一等,以和籴有劳也"。"十一月丁卯,新知婺州莫泽辞。上曰:婺州正要得人扶持,记得向时守臣魏豹文曾理会经界, 行得如何?泽奏:婺州向时凋弊,皆缘税籍不明。今经界既正,赋役均平,故不费力。上曰:义役闻尚未了。泽奏:义役乃民间自乐为,州县不能扶助耳。读至盗贼 处,上曰:峒寇尚未消弥,正要理会。泽奏:盗贼不足虑,全要州县得人。上从之。"
(127)戊辰,新知庆元府郑损辞奏事,上曰:"卿当防遏海道,爱养军民。"损奏,谨遵圣训。
(128)"己巳,太府少卿知临安府赵立夫进对,乞将海内茶漕下沙合为一寨。上曰:每寨几人?立夫奏:多者百二十人。上曰:京城民讼如何?奏云:臣幸与 民相安。上曰:都民当抚摩,使常在春风和气中,不可使有愁叹。上问刑狱如何?奏云:本府三狱,两狱常空。上曰:民命所关,不可淹延。"
(129)"己卯,臣僚奏,乞令户部下诸路监司,凡民讼依次第官司结绝,如未经予夺,不得索案改送,先从台部常切遵守。从之。"
(《宋史》把十一月的内容删得仅剩六字:己丑熒惑入氐。)
绍定三年(1230)
(130)"正月壬申,臣僚奏,乞令诸提点狱官,亲行所部。凡翻异驳勘之狱,同守臣审鞠便予决,毋得滞留。其有职兼守臣者,令以次监司。从之。"
(131)二月庚戌,"以朝奉大夫魏大有直宝章阁知赣州,措置招捕盗贼。起复朝散郎陈韡直宝章阁南剑州,福建路兵马钤辖同共措置招捕盗贼"。
(132)"二月庚申,诏蠲江西、湖南、福建被盗州县租税一年。"
(133)三月戊子,"诏江西、湖南、福建寇盗,凡?从之民,束身出官,并与释罪。能自戮渠首而来者补官赐官。土豪帅众立功者官之"。
(134)三月戊戌,"臣僚奏,乞补禁卫兵额,戒内侍勿得私役。革赁号,修大政,以肃宫禁。从之"。
(135)"三月癸卯,诏秘阁校勘李心传已历两考,研覃典籍,恬静可嘉,特改合入官。"
(136)"三月癸丑,置会字库监官一员,专作堂差,以有选举人充。"
(137)四月癸亥,臣僚奏:"愿陛下仰法高宗赏功罚罪之训,宣谕辅臣、大明黜陟,俾内外小大之臣咸思激厉,趋事赴功。或有违避,自为身谋,必罚无赦。从之。"
(138)"四月庚午,诏诸道提点刑狱以五月按部理囚徒。"
(139)四月癸酉,"诏蠲绍兴府余杭上虞县民户折麦一年,以水灾也"。
(140)"四月丁亥诏,今岁明堂大礼惟祀神仪物,诸军赏给,悉循旧制外,其乘舆服御及中外支费,并从省约。"
(141)丁未,"诏知抚州林孝闻削二秩罢。以臣僚言官军入境,闭关不纳,科扰军粮、民户被害也"。
(142)"御射殿阅诸班直射艺,迁补有差。"
(143)"五月丁巳,臣僚奏:乞下江东西、湖南北、福建诸路总漕仓司,应邻境被寇州郡,合觧诸司钱物比之常年期限并展一季。诏令户部详度上于尚书省。"
(144)六月戊辰,臣僚言,"二广诸郡,凡教官法掾自谓闻官,率厌风土,置身台幕,乞行戒饬。如此后循习不悛,并与镌斥,帅漕并置于罚。从之"。
(145)六月癸酉,录行在系囚。
(146)六月辛卯,臣僚奏,"乞戒饬郡守,痛革税赋、刑狱、差役、版籍四弊。从之"。
(147)壬辰,臣僚奏:"乞戒饬二广漕司,严禁所部州县丁钱每岁覈实见存之数,造簿依条限前期发下催纳销注,违者按劾。诏令吏部详度于尚书省。"
(148)丁未,"臣僚奏:乞今后疏决先期降旨,下临安府三衙,应犯罪在指挥前许引用恩赦;如指挥后有犯,虽已停决,不在原减之数,其合引赦人不许于停决前断遣。如或违戾,并从故出入人罪条制施行,令刑部详度于尚书省"。
(149)七月癸巳,"臣僚奏,乞申严堂除之制,庶几仕者毋敢躁进,申书之务可请。从之"。
(150)八月庚申,"以知枢密院事薛极为大礼使参知政事。葛洪礼仪使同知枢密院事,仪仗使。签书枢密院事郑清之卤部使。吏部尚书杨烨桥道顿递使"。
(151)十月辛酉,"臣僚言,乞下吏部今后县令狱官须曾历三考、有县令举主三员无过犯人许注,毋得作破格轻授。或监司帅守辟置,亦令吏部审实合格方许放行。从之"。
(152)"十月壬戌,进知枣阳军史嵩之官一等,以置堰屯田有劳也。"
(153)壬戌,"臣僚奏铨选六弊,乞下吏部检举指挥恪意遵守。从之"。
(154)十一月,丁卯,"殿前司乞拨本司一千人名额,令嘉兴府招濒海渔业惯熟风涛少壮矫健之人,试验刺充海浦水军,仍增置统制官一员通行部辖。从之"。
(155)十二月乙丑,"袁韶为资政殿学士,浙西安抚制置使,兼知临安府"。寻控辞。
(156)诛李全诏中"可剥夺官爵,停给钱粮,罪止逆贼,罔及脋从"十六字方针。
绍定四年(1231)
(157)一月戊子"以庆寿恩进史弥远、薛极官各二等,葛洪、袁韶、乔行简各一等。进镇江府都统卞整左武大夫、果州团练使,统领沈兴、刘明官各一等,以追袭逆全焚毁粮聚也"。
(158)"一月辛丑,枢密院检会赠右武大夫彰州防御使王青力战而殒,诏特赠建武军节度使、右骁卫大将军,与二子官,仍立庙于扬州。"
(159)一月丙辰,"江淮安抚制置大使赵善湘上露布言,统帅诸将,水陆并进,以正月十五日,诛逆全于新塘。诏奖之"。
(160)四月己未,赐王青庙额为"忠果"。
(161)枢密院检会淮安安抚赵范、提刑蔡保奏:"赵必胜等二十九人擒戮逆全,委立奇功,诏各补转注官,仍赐钱银绢有差。"
(162)五月丙戌朔,进前知西和州张孝锡官二等,以四川制置司言其措置边防之劳也。
(163)"江州副都统制陈世雄,因会合荆鄂军马于吉州龙泉,亲临贼境,一举而擒二酋,委有劳绩,诏以世雄为左武大夫,濠州团练使,江州都统制。"
(164)八月丙寅诏:"近民之官莫如县令。日来间有贪虐昏缪不能任事之人,重为民害,令诸路监司守臣觉察具职位上于尚书省取旨施行。"
(165)九月丙戌火。火灾后,"丙辰,宰执以太室延燎奏乞镌罢。诏史弥远特降奉化郡公,薛极、郑清之、乔行简各降一秩"。
(166)"九月丁巳,诏两浙特运判官赵汝惮予祠,以臣僚言其火后营缮科扰州县也。"
(167)九月戊午,"诏殿前司都指挥使冯榯主管侍卫步军司王虎救焚不力延及太庙,各夺一官,罢之"。
(168)"十月癸酉,太常少卿度正进对,奏蜀报蒙古深入,事势颇危。又闻七方关已溃散,才透文龙便入绵汉皆是平地,蜀便难保,愿早择帅,付之事权。蜀中财用已是困乏,愿陛下不惜出内库金帛应付之。上曰:当早择帅,应付财帛。"
(169)"十月己卯,监察御史何处久奏两司修建太庙合遵旧制,百司庶府不必华侈。从之。"
(170)"十一月福建招捕使司奏:知邵武县刘纯殁于王事,乞加褒恤。诏赠纯官三等与一子下州文学。"
(171)"十二月己卯,给诸军薪炭钱,出戍官兵倍之。"
(172)"辛巳,诏出封樁库缗钱二十万下临安府命官赈恤。"
绍定五年(1232)
(173)"正月己酉,太庙成,以薛极为礼仪使。"
(174)"正月丙午,诏以陈贵谊知贡举,权吏部侍郎钟震、御史汪刚中同知。"
(175)二月壬子朔,御笔赐陈贵谊以下曰:举可取人,先器识、后词藻;务忠实,斥浮伪。
(176)二月己酉……蠲砖瓦竹木芦箔之征。
(177)三月庚寅……臣僚奏:愿陛下近法孝宗,恐惧修省以答天谴,不可以天变方弭为幸。而必期于天休之鉴祐,抚摩爱养以保民命。不可以民瘼少廖为喜,而必期于民俗之阜安,始终如一,悠久不渝,则八年灾异寇扰之变,未必不为后日重熙累治之基。从之。
(178)三月乙未"臣僚奏,乞戒饬中外,洗心涤虑,精白承休,以修职业,以振治功,如故习不悛,弹劾以闻。从之"。
(179)四月戊辰以李日迈奏,"乞饬大臣,凡亲民之吏,必选廉去贪,使不至激民为盗"。
(180)"四月癸亥……右谏议大夫赵至道奏,宝章阁直学士宫观杜如渊,往者帅蜀时不能与众合谋,誓死坚守,夜半私遁,妄以状闻。诏如渊褫职罢祠。"
(181)又乞行下诸郡,招选放散军人骁勇可用者填廂。禁军缺额。从之。
(182)"八月己酉朔,御幄殿引武举进士射。"
(183)"八月己丑,御射殿引正奏命进士射。"
(184)"八月庚寅,引特奏名进士射。"
(185)九月癸丑,"诏诸路监司,体量旱歉州县,依条检放察守令之贪廉仁暴以闻"。
(186)"九月癸酉,诏避殿减膳撤乐。"(因出彗星、流星大如太白。)
(187)"九月丙寅,诏尚虑赈躬有过及朝政有缺,令中外臣僚极意指陈,无所隐讳。其有关民间利便疾苦,并令诸路监司守令以实具述,以答天戒。三省条具合行时间,令学士院降敕。"
(188)十一月,甲寅,"臣僚奏,乞戒饬诸道常平使者遵用淳熙诏令,每岁覈州县丰歉分数或灾伤重处,即与赈恤,不许隐蔽,不实违者台谏按劾"。
(189)"十一月戊午,雪,给诸军雪寒钱,出戍军兵倍之。"
(190)"十月戊子,以星变大赦天下。"
(191)十一月己未,"诏刑部检坐命官犯赃条令。严饬监司察部内贪吏,劾其尤者,一遵祖宗旧法。计赃虽轻,委系入己,已令吏刑部永不铨叙改正,监司不按发,并坐失职之罪。从李日迈之请也"。
(192)十二月辛巳,诏"皇太后圣体违和,服药未效,如草泽有能治疗痊安者,白身除节度使,已有官人及愿就文资者,并比附推恩外,更赐钱十万贯、田五百顷。三省可出榜晓谕。仍许径赴和宁门外自陈,内侍省即时闻奏。"
太后遗诰:"吾受遗先帝,保□嗣君从南面之居,旋即东朝之养,不以天下为乐,而以海内为忧。仲冬以来,偶愆和豫,殊费调腼,大数有期,遂兹云逝。惟帝位 至重,国事方殷,毋庸过哀,宜从权制,皇帝成服三日听政,丧纪以日易月;大臣更加开释,勿致摧伤。百官入临,随地之宜,诸道州府,长吏以下三日释服。在京 禁音乐百日,在外一月。毋禁祠祀嫁娶,沿边不用举哀。山陵制度,务从俭约,内外诸军应合支赐。"
绍定六年(1233)
(193)正月辛酉,"右谏议大夫赵至道奏,乞戒饬冶司岁纳新钱依额定起解,毋许诸郡截钱纳券"。
(194)"正月戊申,诏两浙转运司,临安、嘉兴府、徽、严、安吉州竹木之征再蠲三月。"
(195)正月壬申,监察御史何处久奏,乞中敕诸道转运司,"严饬所部州县不许遏籴,如歉郡招诱客贩,委官告籴,仰具数上之朝廷,其阻籴苛税者,令御史台劾奏。从之"。
(196)"二月丁丑,新除屯田郎官王定奏:严陵岁歉。上曰:去年旱实云甚,见如何举行?定奏:昨在庾司举行荒政,首择邑官、乡里之贤者分任之。"
又奏:"义仓为官吏蠹耗。上曰:此自是民户寄留于官专为水旱之备。"
(197)"三月丙寅,右正言何琮奏,皇太后山陵用度尽出宫中,犹恐州县并缘敷扰百姓,乞饬有司遍行晓谕,严加禁止。从之。"
(198)"三月癸亥,监察御史李日迈奏,愿陛下正五事以承天心,戒六事以召天和,谨饬刑政之条,力去贪残之吏。从之。"。
(199)"四月甲辰,监察御史李日迈奏,比岁年谷不登,民生日蹙,乞诏诸道赈恤,随有无以劝分,随所在以出粜。秤提见镪当使流通于民间,不当夺归于官库。日下发出兑便无执留为囊橐,预借苗税当罪官吏,不当责民户,其或不悛,次第弹奏。诏令户部详度上于尚书省。"
(200)"十月癸亥,右谏议大夫赵至道奏,乞明降指挥诸县选择手分充应乡司,以三年或二年为界,无过递迁,典押。仍禁绝官司供亿诛求之弊,著为令。从之。"
(201)十一月丙寅,新除权工部侍郎赵范奏对,上曰:"卿儒英之子,乃能出入兵间,为国宣力,朕喜见之。上又问曰:‘今日何者为急务?’范奏:‘事有 本末,有缓急。正人心、变风俗、举贤能、奖廉退、黜贪佞、去奸邪,此为国之本务。’国未富,兵未强,此今日之急务也。陛下不可不加之意。大农课额大亏于 昔,要必有由。至于兵之未强,则缘诸边近年筑城太多,遂分兵力。国家之兵,聚则不少,散则不多。若能散能聚、可守可战,使江淮表里皆有可恃之势,则戎马侵 突足以御之矣。上曰:讲和如何?范奏:以为羁縻之策则可。宣和海上之盟,其初坚如金石,缘倚之太重,备之不至,迄以取祸,此近事之可鉴者。"上曰:"和岂 可恃?"又呼范使前曰:"卿父子兄弟皆有大功,朕所深知,更宜竭力国事,称朕眷荷。"
(202)十一月己巳,赵葵入奏,上曰:"二边 交争,和好如何?葵奏:自古和戎鲜不叛盟。目今边事未强,军政未备,只得且与之和。一年无警,则自家做两年工夫。自家根本既壮,彼或叛盟,足可御敌。臣到 东淮,当修车马、备器械,以为野战之计。固城壁、浚濠湟,以为强边之图。宽民力以固邦本,衍军储以实塞粟。更欲为陛下经理屯田。容臣到官,审计以闻,要须 公私两便。上曰:卿规模甚好。"
(203)"昨奉圣旨,许臣缓急便宜行事,东淮去天密迩,事无大小皆合禀听庙谟,微臣不敢专擅。"上曰:"尤见卿小心。朕信卿兄弟甚笃,不比他人,卿尽可放心为朕展布。"
(204)十二月"诏楮币寖轻关系甚重,薛极久参国政,练达时宜,令与三省以下措置以闻"。
(205)"诏给诸军寒雪钱,出戍官兵倍之。"
(206)辛卯诏出内币缗线二十万令临安府措置兑易日下住罢铜钱局。
(207)癸亥,知平江府杨烨奏对于吴松口置寨以备海道。上曰:"许浦今多少人?烨对:万二千人,额乡来运全多就顾泾运米。万一自海洋窥吾松江口,平江必为震惊,况密迩行都乎?上曰:卿宜严行关防。"
(208)庚辰诏:"薛极更练老成,久劳国事,求去屡矣,每谕留之,今以疾辞甚力,勉从雅志。俾均逸藩府,其子燧光、孙坦各特转一秩与升擢差遣,余一依宰臣恩数。寻诏进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府。"
(209)十二月癸未,累赠开府仪同三司袁燮谥"正献"。
端平元年(1234)
(210)三月,京湖制置使史嵩之获到耶律道宗完颜晟、完颜雍等伪宝七颗,诏收管封樁库。
(211)四月辛卯,诏观文殿学士和国公薛极进少保致仕。
(212)五月乙巳,以薛极薨,辍视朝三日。
(213)京湖制置使史嵩之上露布,言蔡城破,完颜守绪自焚,献其遗骨及伪宝法物、伪执政张天纲、完颜好海爽谷奴婢等。诏礼部太常寺条具合行事宜。礼官援俘获鬼章事宜结,故事来上令赴都堂呈引敕大理寺审实。寻以函骨伪宝法物下大理狱天纲等拘管于殿前司。
(214)五月,"议论战、守、和。主管官告院高奎上治三兵事。""主管官告院张烨上和、战、守三策。"
(215)五月,知黄州权淮西提刑赵汝洌奏黄州六关事。上曰:六关乃不可守。赵奏:"六关山径甚多,实不足恃。前后恃以为险者,往往误事。"
仅此举例,不再多引。
从上列被删的内容来看,《宋史》把理宗朝史弥远任相时杨太后、理宗、史弥远等主持的国事活动,如理宗即位,太后垂帘听政,理宗对济王问题的处理,战备问 题,官吏作风问题,赈灾救灾问题,礼部的主考选举问题,官员的奏举改任问题,准革税赋、刑狱、差役、版籍等四弊问题,户部管辖的租赋、楮币问题,文武有功 之臣的奖励问题,灭金以后的战、守、和问题等等国家大事的有关记载、诏书与奏疏,差不多都被砍去了。剩下的主要是自然灾异和其他一些记载,有的月份被删得 一字无存,有些月份被删得只剩一句话或一个字。如"理宗宝庆二年秋七月戊辰,雷电雨,昼晦,大风。遂安、休宁两县界山裂,洪水坏公宇、民居、田畴。九月庚 申,雷。宝庆三年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等等。
由于《宋史》编者的大砍大删,使《理宗纪》的字数少得可怜,《高宗纪》建炎元年有五千余字,而理宗绍定元年,仅有以下一百九十二字:
绍定元年春正月丙子朔,上寿明慈睿太后尊号册宝于慈明殿。杨谷、杨石并升少师。六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己酉,流星昼陨。秋七月戊戌,荧惑犯南斗,冬十月 戊申,荧惑犯壁垒阵星。丁巳,荧惑、填星合于危。甲子,荧惑犯填星。十一月癸酉,荧惑入羽林。庚辰,雷。丁酉,诏申严皇城司给符之制,照阑入法。十二月辛 亥,以薛极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葛洪参知政事,袁韶同知枢密院事,郑清之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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