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年谱
明太祖洪武三十一年 1398年 一岁明洪武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午时,即公元1398年5月13日,于谦生于杭州钱塘县太平坊于氏祖居。
据于谦子于冕所作《先肃愍公行状》记载,于谦八世祖为汾州节度使,知开封府。七世祖为延津令。六世祖为定远大将军、沁水令。
六世祖以上仅存官秩而佚其名号。五世祖于伯仪,曾任朝列大夫、太常丞兼法物库使,累赠嘉议大夫、礼部尚书、轻车都尉,追封河南郡侯。高祖于夔,累赠中奉 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河南郡公。曾祖于九思,曾任中奉大夫、广东道宣慰使、都元帅,后拜杭州路总管。于家至曾祖时,迁至杭州。 祖父于文大,明初曾任兵部主事与工部主事。父亲于仁,终身不仕,为人沉毅方正、仁义好施,为杭州当地名士。
闰五月,明太祖朱元璋驾崩,皇太孙朱允炆即位,是为建文帝。
明宣宗朱瞻基出生。
永乐三年 1405年 八岁于谦入私塾接受正规教育,私塾塾师评价于谦"长大非凡器也"。
永乐九年 1411年 十四岁于谦常以诸葛亮、文天祥为人生榜样,作有题咏赞跋。
三月,疏浚黄河故道,以解河南水患。
七月,派兵征讨交趾。
浙江、湖广、河南、顺天、扬州分别遭受水灾,河南、陕西爆发瘟疫。
永乐十二年 1414年 十七岁于谦乡试不第,依旧读书于三茅观,潜心求学。疑于本年前后作《石灰吟》。
永乐十三年 1415年 十八岁于谦在县学,适有巡按御史视学,命于谦讲书,于谦讲明太祖所作《大诰》篇,御史不得不撤席跪听。
永乐十九年 1421年 二十四岁于谦通过会试考试,中进士,列三甲第九十二名,为主考官杨士奇所器重。
正月,正式迁都北京。
永乐二十年 1422年 二十五岁于谦成亲,娶夫人董氏。
永乐二十一年 1423年 二十六岁于谦奉敕赍金帛使湖广,犒劳官军,兼招抚川贵瑶僮,以廉干著称。
永乐二十二年 1424年 二十七岁于谦自湖广返京复命,上疏弹劾湖广将官贪功妄杀之过,申明对待边远少数民族应以安抚为策。是年,长子于冕出生。
明仁宗洪熙元年 1425年 二十八岁于谦在京候任。
五月,仁宗朱高炽驾崩,太子朱瞻基即位,改元宣德,是为宣宗。杨荣、杨溥、杨士奇俱入内阁,后人称之为"内阁三杨"。
明宣宗宣德元年 1426年 二十九岁于谦授山西道监察御史。扈从宣宗朱瞻基亲征汉王朱高煦之叛。
因平叛有功,受赏赉与诸大臣相同。
宣德二年 1427年 三十岁于谦任江西巡按,赴江西清理积案,雪冤案数百,深受江西百姓称颂。
宣德五年 1430年 三十三岁宣宗朱瞻基知于谦大才,越级提拔至兵部右侍郎,再以右侍郎名,巡抚晋豫,即今河南、山西两省。于谦开始十八年巡抚晋豫的仕宦生涯。
宣德十年 1435年 三十八岁于谦在晋豫巡抚任,抚恤流民五万余户。因赈济事,耽误入京议事。户科都给事中卜祯弹劾于谦不按期来朝之罪。英宗初即位,知于谦巡抚晋豫尽心竭力,不可罪,特宥之。
正月,宣宗朱瞻基驾崩。"三杨"等拥立朱祁镇即位,改元正统,是为英宗。仁宗、宣宗朝以来,吏治清明,注意与民休养生息,史称"仁宣之治"。
明英宗正统元年 1436年 三十九岁于谦在晋豫巡抚任,上疏建言十事,均涉国计民生,朝廷重视,下礼部会议,多照准执行。
正月,发京师禁军就近屯田。
九月,封黎利子黎麟为安南国王。
蒙古瓦剌部与鞑靼部互相仇杀。
明代名臣顾佐去世。
正统二年 1437年 四十岁于谦在晋豫巡抚任,奏免河南各府受水灾田地粮税。
正月,宦官王振越权干事,太皇太后张氏欲诛王振,未果。
正统四年 1439年 四十二岁于谦在晋豫巡抚任,因任巡抚职满九年,升任兵部左侍郎,仍巡抚河南、山西。
正统六年 1441年 四十四岁于谦在晋豫巡抚任,创设备仓。进京述职,因"两袖清风"诗得罪王振,被诬下都察院狱,论斩。后获释,降职为大理寺左少卿,仍巡抚河南、山西。
正月,发天下之兵,再征麓川。
王振专权之势愈盛。
正统十一年 1446年 四十九岁于谦在晋豫巡抚任,治理黄河水患,于汴城黄河岸铸镇河铁犀,并亲作《镇河铁犀铭》与《祭河神文》。期间,夫人董氏病逝,于谦因治理黄河未能临终送别,遂终生不再纳娶。
正统十二年 1447年 五十岁于谦在晋豫巡抚任,安抚山东、山西流入河南的饥民近二十万。
期间,于谦父亲于仁病逝,于谦请求回乡丁忧守制三年,英宗不许,只准回乡奔丧。年末,因巡抚晋豫功绩,擢于谦兵部右侍郎,留部任事,于谦遂解十八年晋豫巡抚一职。
正统十三年戊辰 公元1448年 五十一岁于谦在兵部任,母刘氏卒,于谦回杭州奔丧。丧毕,即回任视事。
正统十四年 1449年 五十二岁于谦在兵部任,因"土木堡之变",领兵部尚书衔,拥立郕王朱祁钰即皇帝位,领导北京保卫战,挽救大明王朝,获封太子少保,总督军务,成就"救时宰相"之名。
明英宗天顺元年 1457年 六十岁正月,景帝病重而皇储未定,武清侯石亨、太监曹吉祥与徐有贞合谋,迎立英宗复辟。十六日夜,入南宫迎立英宗。十七日晨,英宗南宫复辟,即帝位,改元天顺。史称"夺门之变"。
正月二十二日,于谦以"意欲谋立外藩"之罪蒙冤遇害,终年六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