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阮籍生平事迹考
第一节不得已而屈从
——阮籍出仕司马懿考辨关于阮籍应聘于司马懿,史籍记载简略。《晋书》卷四十九《阮籍传》:
及曹爽辅政,召为参军。籍因以疾辞,屏于田里。岁余而爽诛,时人服其远识。宣帝为太傅,命籍为从事中郎。(唐·房玄龄等撰《晋书》第五册,第1360页,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
阮籍应司马懿之招,为从事中郎,是在曹爽被司马懿诛灭之后。《三国志》卷四《齐王芳纪》:
嘉平元年春正月甲午,车驾谒高平陵。太傅司马宣王奏免大将军曹爽、爽弟中领军羲、武卫将军训、散骑常侍彦官,以侯就第。戊戌,有司奏收黄门张当付廷尉, 考实其辞,爽与谋不轨。又尚书丁谧、邓飏、何晏、司隶校尉毕轨、荆州刺史李胜、大司农桓范皆与爽通奸谋,夷三族。(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 第一册,第123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由上可知,阮籍出仕司马懿当在嘉平元年(249)。此时,司马懿刚刚以图谋不轨的罪名将曹爽、丁谧、邓飏、何晏、毕轨、李胜、桓范等人灭三族。那么,阮籍是在一种什么思想状态下出仕的呢?今人多认为阮籍是被迫入仕的,如韩宁平《阮籍政治思想新论》:
曹爽被诛以后,应司马懿之命做他的从事中郎,以后又继任司马师、司马昭兄弟的从事中郎,还做过十天的东平相,做过步兵校尉。这些任职,是他在政治压力之 下为全身自保所作的表态,非本心支持司马氏,所以一面不得不任职以表合作,一面又"不与世事",以示消极。(韩宁平《阮籍政治思想新论》,《河南师范大学 学报》1997年第3期,第42页。)
韩宁平以为,阮籍并不情愿为司马氏服务,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他对阮籍应司马懿聘的情况一笔带过,就显得有些含糊。因此,有人对此提出怀疑,认为阮籍应司马懿征辟,有主动的成分。王利锁先生《曹芳被废与阮籍心灵的裂变——论阮籍〈首阳山赋〉在其心灵史上的意义》说:
高平陵之变后阮籍很快入仕,作司马懿的从事中郎,以往论者,多认为阮籍是迫不得已。从《晋书·阮籍传》"宣帝为太傅,命籍为从事中郎"的话来看,可能有 被迫的因素。但验之上已所述的理由,尤其是李喜在司马懿、司马师时不同的态度,这里恐怕也不能完全排除阮籍就没有主动的成分。在魏末的权贵阶层中,无论如 何司马懿确是一位"包怀大略,允文允武",具有军事才能和战略眼光的政治家。尤其是同曹爽等人相比,司马懿的才能更加突出,连曹爽也不能不承认司马懿"己 纲邦国,体练朝政","名足镇众,义足率下"。何况高平陵之变时,司马氏的野心并未完全暴露,打的还是"匡辅魏室"的旗号。在这样的背景下,有"济世志" 的阮籍入仕作司马懿的从事中郎,也是可以理解的。(王利锁《曹芳被废与阮籍心灵的裂变——论阮籍〈首阳山赋〉在其心灵史上的意义》,《河南大学学报》 2003年第4期,第71页。)
王利锁先生认为阮籍应司马懿征辟,"不能完全排除阮籍就没有主动的成分",确实是一种新见。验证这种见解是否正确,还需要结合魏晋史籍等材料,作一考辨。
一
阮籍辞官曹爽、出仕司马懿,关系到曹爽、司马懿争夺权力的性质。因此,首先应该辨明的是曹、马之争的性质,而这一点从古至今多有争议。《三国志》记载了 不少褒司马、贬曹爽的言论,元人胡三省、清人王夫之、王懋竑、全祖望、钱大昕、陈灃、李慈铭、刘体仁(参见《资治通鉴》卷七十五《魏纪七》"邵陵厉公正始 八年"胡三省注、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王懋竑《白田杂著》卷五《魏志馀论》、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二十八、钱大昕《潜研堂集》卷二《何晏论》、陈 灃《东塾读书记》卷十四《三国》、李慈铭《三国志札记》、刘体仁《通鉴札记》卷四"曹爽何晏等之死不以其罪"条等。)等都为曹爽、何晏被诬鸣不平,认为这 是陈寿回护司马氏之笔,今人钱穆、杨耀坤、何兹全、王永平(钱穆《国史大纲》第四编《魏晋南北朝之部》第十二章《长期分裂之开始》,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4年版;杨耀坤《有关司马懿政变的几个问题》,《四川大学学报》1985年第3期,第89-98页;何兹全《三国史》第205-229页,北京:北 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王永平《曹爽、司马懿之争真相考论》,《扬州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第52-58页。)认可这种说法。但是,也有一 些学者笃信《三国志》等书的记载,认为曹爽等人腐败无能,因此败在才能出众的司马懿手下,持这种观点的有李志民、柳春藩、马植杰、孟祥才(李志民、柳春藩 《关于司马懿曹爽之争的评价问题》,《史学集刊》1982年第4期;马植杰《三国史》第九章《曹魏的政治与司马氏专政》,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孟祥才《论曹爽之败》,《史学月刊》2004年第8期,第20-24页。)等人。这说明尽管经过了一些讨论,目前学术界依然有人坚持《三国志》美化司马 懿、归恶曹爽的说法,因此,仍有辨析的必要。本文使用一些前人未曾涉及的材料,对《三国志》中所列曹爽的几大"罪状"予以详细辨析,认为这些多是不实之 词。
《三国志》对曹爽的批评,可以归结为四点:变易法度、任用私党、生活奢靡、伐蜀无功。
第一,曹爽秉政有变易法度的举动,引起很多人的不满。《三国志》卷十四《蒋济传》:
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飏等轻改法度。会有日蚀变,诏群臣问其得失,济上疏曰:"(中略)今二贼未灭,将士暴露已数十年,男女怨旷,百姓贫苦。夫为国 法度,惟命世大才,乃能张其纲维以垂于后,岂中下之吏所宜改易哉?终无益于治,适足伤民,望宜使文武之臣各守其职,率以清平,则和气祥瑞可感而致也。"以 随太傅司马宣王屯洛水浮桥,诛曹爽等,进封都乡侯,邑七百户。(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二册,第454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 版。)
蒋济反对曹爽变易法度,因此参与了司马懿发动的政变。《三国志》卷二十四《高柔传》曰:
太傅司马宣王奏免曹爽,皇太后诏召柔假节行大将军事,据爽营。太傅谓柔曰:"君为周勃矣。"爽诛,进封万岁乡侯。(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三册,第690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史籍虽然未载高柔反对曹爽,但是他也积极参与了高平陵事变。孙资曾向明帝极力推荐曹爽辅政,他对于曹爽专权和变法也不满(《三国志》卷十四《刘放传附孙 资传》注引《资别传》曰:"大将军爽专事,多变易旧章。资叹曰:‘吾累世蒙宠,加以豫闻属托,今纵不能匡弼时事,可以坐受素餐之禄邪?’遂固称疾。"晋· 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二册,第461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三国志》卷二十一《王粲传附应璩、应贞传》注引《文章叙录》 曰:
曹爽秉政,多违法度,(应)璩为诗以讽焉。其言虽颇谐合,多切时要,世共传之。(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三册,第604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应璩写诗讽谏曹爽,也是因为曹爽"多违法度"。"多切时要,世共传之",说明当时反对曹爽的人不在少数。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法度不可轻改,变法者多被贬低,比如历史上的改革派,无论是秦国的商鞅,还是唐代的王伾、王叔文,宋代的王安石,在当时和后代,都受 到很多严厉的批评(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十六"王安石之得君"条:"王安石以新法害天下,引用奸邪,更张法令,驯至靖康之难,人皆咎安石为祸首,而 不知实根柢于神宗之有雄心也。"尽管将变法的责任归咎于宋神宗,对王安石的批评并不因此而减少。另外可参见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七"王安石狂妄"条, 第160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潜研堂文集》卷二《王安石论》,《嘉定钱大昕全集》第九册,第31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 版。)。更何况陈寿修《三国志》在司马氏的西晋一朝。曹爽"变易法度"的问题,涉及"正始改制"的性质。曹爽改革的内容,详情今天已无法得知。但是,夏侯 玄是曹爽的好友,也是这次改革的主要参与者,从他遗留的作品中可以探测"正始改制"的内容。《三国志》卷九《夏侯玄传》载正始初年,司马懿曾以时事问夏侯 玄,夏侯玄的答书,论述了将选举权从地方收归中央、简化行政、提倡简朴等问题。这些问题很可能就是"正始改制"的主要内容(参见王晓毅《正始改制与高平陵 政变》,《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4期;《中国文化的清流》第54-64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正始改制"是何晏、夏侯玄等 正始名士以玄学理想,改革朝政弊端的行为,因此,以一些老官僚为首的人反对曹爽变易法度也就可以理解了。比如其中一项将选举权从地方收归中央,夏侯玄说:
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来,有年载矣,缅缅纷纷,未闻整齐,岂非分叙参错,各失其要之所由哉!
夏侯玄首先指出郡中正品度官才之失,他接着说:
所求有路,则修己家门者,已不如自达于乡党矣。自达乡党者,已不如自求之于州邦矣。苟开之有路,而患其饰真离本,虽复严责中正,督以刑罚,犹无益也。岂 若使各帅其分,官长则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参以乡闾德行之次,拟其伦比,勿使偏颇。中正则唯考其行迹,别其高下,审定辈类,勿使 升降。台阁总之,如其所简,或有参错,则其责负自在有司。(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一册,第295页,第296页,北京:中华书局 1959年版。)
夏侯玄讲州郡中正和台阁各任其职,实际上是减弱州郡中正的职权,加强台阁,即中央的权力。《三国志》卷九《曹爽传》:
(曹爽)乃以(何)晏、(邓)飏、(丁)谧为尚书,晏典选举(下略)。
在中央掌管选举的为何晏,而司马氏属于儒学大族,门生故吏甚多,在州郡的势力极大。夏侯玄的这一改革方案无疑会限制司马氏的权力,加强曹爽集团对朝政的控制。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曰:
史称何晏依势用事,附会者升进,违迕者罢退,傅嘏讥晏外静内躁,皆司马氏之徒,党邪丑正,加之不令之名耳。晏之逐异己而树援也,所以解散私门之党,而后植人才于曹氏也。(清·王夫之《读通鉴论》上册,第329页,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王夫之认为,何晏"解散私门之党",他排斥的是司马氏一党;"植人才于曹氏",是为曹魏培植人才,这种论断一针见血地点明了曹爽、何晏"正始改制"选、 罢官员的实质。那么,曹爽、何晏等人在选举方面成效如何呢?傅玄是何晏的反对者(《晋书》卷九十六《列女传·杜有道妻严氏传》:"时(傅)玄与何晏、邓飏 不穆,晏等每欲害之,时人莫肯共婚。"),曾评批过何晏(《晋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上》:"尚书何晏好服妇人之服,傅玄曰:‘此妖服也(下略)’"。), 但是他的儿子傅咸却对何晏典选举称赞有加,《晋书》卷四十七《傅玄传附子咸传》载傅咸上书曰:
正始中,任何晏以选举,内外之众职各得其才,粲然之美于斯可观。如此,非徒御之以限,法之所致,乃委任之由也。(唐·房玄龄等撰《晋书》第四册,第1328页,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
傅咸对何晏的评论在入晋以后,他的话可信度是很高的。看来何晏主管选举还是为曹魏选拔了许多人才,《三国志》所记载的对何晏的批评有不实之词。
第二,关于曹爽任用私党,排斥异己的问题。《三国志》卷十三《钟毓传》曰:
(钟毓)后以失爽意,徙侍中,出为魏郡太守。(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二册,第400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同书卷二十二《卢毓传》:
时曹爽秉权,将树其党,徙(卢)毓仆射,以侍中何晏代毓。顷之,出毓为廷尉,司隶毕轨又枉奏免官,众论多讼之,乃以毓为光禄勋。爽等见收,太傅司马宣王 使毓行司隶校尉,治其狱。(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三册,第652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同书卷二十四《孙礼传》:
明帝临崩之时,以曹爽为大将军,宜得良佐,于床下受遗诏,拜(孙)礼大将军长史,加散骑常侍。礼亮直不挠,爽弗便也,以为扬州刺史,加伏波将军,赐爵关内侯。(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三册,第691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同书同卷《王观传》曰:
大将军曹爽使材官张达斫家屋材,及诸私用之物,(王)观闻知,皆录夺以没官。少府统三尚方御府内藏玩弄之宝,爽等奢放,多有干求,惮观守法,乃徙为太 仆。司马宣王诛爽,使观行中领军,据爽弟羲营,赐爵关内侯,复为尚书,加驸马都尉。(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三册,第694页,北京:中 华书局1959年版。)
由于不同己意,曹爽对钟毓、卢毓、孙礼、王观等人进行贬斥。何晏也有类似的行为,《三国志》卷二十一《傅嘏传》曰:
时曹爽秉政,何晏为吏部尚书,嘏谓爽弟羲曰:"何平叔外静而内铦巧,好利,不念务本。吾恐必先惑子兄弟,仁人将远,而朝政废矣。"(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三册,第624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晋书》卷三十九《荀顗传》曰:
时曹爽专权,何晏等欲害太常傅嘏,(荀)顗营救得免。(唐·房玄龄等撰《晋书》第四册,第1150页,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
何晏与傅嘏存在矛盾和斗争。那么,这些矛盾和斗争的实质如何呢?
《三国志》卷十三《钟毓传》曰:
(曹)爽既诛,(钟毓)入为御史中丞、侍中廷尉。(中略)正元中,毌丘俭、文钦反,毓持节至扬、豫州班行赦令,告谕士民,还为尚书。诸葛诞反,大将军司 马文王议自诣寿春讨诞。会吴大将孙壹率众降,或以为"吴新有衅,必不能复出军。东兵已多,可须后问"。毓以为"夫论事料敌,当以己度人。今诞举淮南之地以 与吴国,孙壹所率,口不至千,兵不过三百。吴之所失,盖为无几。若寿春之围未解,而吴国之内转安,未可必其不出也。"大将军曰:"善。"遂将毓行。(晋· 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第二册,第400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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