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当官:有钱人大量逃往他乡
海瑞甫一上任,率先推出了他的督抚条约,这条约凡三十款, 向他所管辖的各府县公布。这些条约中规定:境内成年男子一律从速结婚成家,不愿守节的寡妇也应立即再嫁,不许再溺杀婴儿;他在出巡各地时,各地的地方官不 得出城迎接,但巡抚——也就是海瑞本人——可以随时深入民间传唤父老以了解民情;巡抚在各府县视察,不许大吃大喝,伙食标准为每天纹银二钱到三钱;辖区内 的公文,从今后一律采用廉价的纸张;以前的公文习惯在文后留有较大的空白,为节约起见,一律废止;辖区内不得生产奢侈品,这些奢侈品包括:纺织品、头饰、 纸张、文具和甜食。
总之,海瑞的这道相当于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条约,全是些极其细屑的小节,却反映了他一心重农、力追往古的一贯精神。 他认为:"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税,尚可存古人遗意。"他无法说服皇上在全国实行这样的政策,但在他的辖区内他愿意这么干就 这么干,坚决不管别人怎么看。因为他是刚峰,是连皇帝也敢批评的大清官。他连死都不怕还怕别人的白眼么?
传统戏剧里,海瑞是一等的好 人和清官,与包青天齐名,人称海青天。他任南直隶巡抚期间,的确力图做一个青天,但他的青天标准并不是忠实地依据法律,而是过分地站在了穷人、长辈和弱者 的立场。他并不是他的所有子民的青天,只是其中他认为需要他特别加以庇护的那一部分人的青天。他在后来自编的文集里总结他判决民间纷争的标准时不无自得地 说:"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意即凡是在官司中遇到疑惑不能断的地方, 与其委屈做兄长的,不如委屈做弟弟的;与其委屈做叔伯的,不如委屈做子侄的;与其委屈穷人,不如委屈富人;与其委屈忠厚的,不如委屈刁钻的。
也就是说,海青天行事是按照一种古老的道德标准或者说是人为的道德标准。正如他在著作中一再强调的那样,人类的日常行为乃至一举一动,都可以根据直觉纳 入善与恶两个阵营里,而这个直觉所依凭的就是简单的道德标准。用黄仁宇的话说:"这位正直的官员,他毕生精神之所寄,在于按照圣先贤的训示,以全部的精力 为国尽忠和为公众服务。"但这样做的后果是"以个人而对抗强大的社会力量,加之在具体处理这些诉讼的时候又过于自信,师心自用,既没有对地方上的情形作过 周密的考察,也没有宣布法律的准则,更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去调查案情、听取申辩,以作出公正的裁决,海瑞的不能成功已不待言而自明。"
事实确实如此。海瑞努力用手中的权力抑制豪强,贫民的土地被富室兼并者,"率夺还之",这本是逆历史潮流之事,海瑞却看做是上古的美德。那些被他尽力保 护的贫民并不都是些省油的灯,看到海青天为他们带来的好处后,"乘机告讦,故家大姓明有被诬负屈者。"这虽然与海瑞认定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的是非 标准相合,却造成不少冤假错案,以至于"豪有力者至窜他郡以避"。设若为了革故鼎新而不惜得罪富豪,那固然无可非议,但海瑞却是无端地为了某种自以为是的 是非标准和道德观念而不惜与富人为敌,造成他的辖区内有钱人大量逃往他乡如避瘟神,事情闹到这种地步就值得深思了。这不但无济于海瑞的政治理想,反而使他 陷入四面楚歌的窘境。加上海瑞过于节俭,裁撤了不少驿站,来往的官员们自然大是不便,没法不对海瑞颇有看法,"由是怨颇兴。"结果,海瑞在巡抚任上仅半年 就被罢免了。他一下台,除了他带领民工清浚的吴淞等水利工程还在外,其他政绩一夜间化为乌有。